把牢疫情防控关键 重拳阻击潜在风险
——日喀则市卫生监督所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巡查
为切实保障日喀则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日喀则市卫生监督所结合三月敏感时期,对辖区内6家医疗机构、28家大型药店、所有诊所重点开展非法行医、消毒产品经营和使用等卫生监督专项检查。
一是开展无证行医及消毒产品查处,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日喀则市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6家医疗机构开展机构资质及人员资质、消毒产品索证索票开展监督检查,对28家大型药店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夸大宣传疗效、销售的消毒产品是否合法、有无落实登记验收制度等开展监督检查。以上被检查单位均能够依法执业,购进的消毒产品均建立了购进验收登记台账、索取了消毒产品供应商的相关资质及产品检验合格证等。少数药品营销场所对消毒产品索证工作不够重视,未建立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未能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等相关索证资料;个别药品经营场所存在通过互联网诊断病情、开具处方、发放药品等现象,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20份,责令限期改正。
二是开展联合检查,压实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责任。日喀则市卫生监督所联合桑珠孜区卫生健康委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市区所有诊所开展监督巡查。围绕消毒产品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台账、进货索证查验制度建立情况、与药品分开存放专人负责、过期销毁处理台账建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交接台账、医务人员返岗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检查发现,市区大部分诊所按照自治区文件要求停止营业,共有17家诊所恢复营业。绝大部分医疗机构建立了消毒产品购进验收台账,索证索票资料齐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交接规范有序,医疗场所消毒登记完整,未发现有违法违规执业操作行为。在检查现场,当面告知每一家诊所负责人疫情防控工作彻底结束之前,限制大量人员聚集、集中输液,加强通风,杜绝交叉感染。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对个别存在每批消毒产品检验报告单未索取存档、消毒产品与药品未分开存放的诊所,由桑珠孜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执法人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
日喀则市卫生监督所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日喀则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药品营销场所消毒产品市场秩序,对非法行医苗头性问题敲响了警钟,为保障公众健康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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