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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1/02/26 12:37 作者: 来源:西藏卫生健康委员会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关于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藏委厅﹝2019﹞48号)通知,于2019年1月30日设立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自治区党委对卫生健康工作的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是起草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区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推进全区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是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全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全区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是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是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区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是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制定自治区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自治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负责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审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许可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六是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

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是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全区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 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全区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

八是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全区计划生育政策。

九是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全区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全区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是负责全区藏医药传承创新和藏医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藏医药人才培养,促进藏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负责全区中医药管理工作。

十一是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十二是指导协调推进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十三是负责自治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是承担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指导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业务工作。

十五是完成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是职能转变。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西藏建设,坚持藏西医并重,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为一级预算单位,委机关内设17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系统工会)、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财务审计处、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处、医政医管处(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基层卫生健康处、卫生应急办公室(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科技教育与人才处、综合监督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处)、妇幼健康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老龄健康处)、宣传处、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办公室、干部保健局、自治区藏医药管理局。此外,机关管理的非独立法人事业单位共6家(编制合计61名),分别为西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县级,编制17名)、西藏自治区生育健康药具管理中心(副县级,参公单位,编制10名)、西藏自治区医学技术鉴定中心(卫生专业考试中心,正县级,编制6名)、西藏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正县级,编制8名)、西藏自治区卫生信息中心(副县级,编制5名)、西藏自治区妇儿医院筹备组(正县级,编制15名)。

2.委属独立法人的二级预算单位共9家,具体为西藏自治区第一人民医院,内设科室47个,其中职能科室13个、临床科室34个;西藏自治区藏医院,内设科室36个,其中职能科室12个、临床科室26个;西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内设科室31个,其中职能科室12个、临床科室19个;西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内设科室19个,其中职能科室10个、临床科室9个;西藏自治区疾控中心,内设科室18个;西藏自治区血液中心,内设科室6个;西藏自治区卫生监督局,内设科室6个;西藏自治区人口和优生优育宣教中心,内设科室5个。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正厅级,行政编制90名), 9个委直属单位为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编制合计2459名,分别为: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副厅级,编制1048名)、西藏自治区藏医院(副厅级,编制517名)、西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正县级,编制324名)、西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正县级,编制200名)、西藏自治区疾控中心(正县级,编制245名)、西藏自治区血液中心(正县级,编制30名)、西藏自治区卫生监督局(正县级,编制30名)、西藏自治区人口和优生优育宣教中心(正县级,编制18名)、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正县级,编制47名)。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1-11)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1年度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1年收支总预算210711.6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206.68万元、事业收入112906.36万元、其他收入453.2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145.3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08.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9851.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72.19万元,年终结转结余16678.64万元。

二、2021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210711.6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145.37万元、占总收入1.4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206.68万元、占总收入44.7%;事业收入112906.36万元、占总收入53.58%;其他收入453.22万元、占总收入0.21%。

三、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21071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494.42万元、占总支出30.13%;项目支出30712.26万元、占总支出14.5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16504.95万元、占总支出55.29%。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4206.68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94206.68万元。支出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75.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0925.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05.64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4206.6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6767.07万元,较2020年上涨17.79%。主要原因是工资社保上浮以及新增项目支出(如新增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项目经费和人员经费,委属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贴、医院能力建设项目、健康西藏管理项目等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4206.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559.80万元,占全部财政拨款63.22%;商品服务支出3644.39万元,占全部财政拨款3.8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90.23万元,占全部财政拨款0.31%;项目支出专项业务费30712.26万元,占全部财政拨款32.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266.8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564.9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机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308.2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71.2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192.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619.5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公用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1178.8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938.2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941.93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941.93万元,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中央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708.2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434.0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委属二级预算单位(宣教中心)项目资金。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疾病应急救助(项):13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30万元,主要原因是纳入年初预算中。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8698.83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203.15万元,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中央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1856.3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548.63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投入采供血综合管理与服务提升项目资金。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12619.1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932.35万元,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中央转移支付基本公卫项目资金。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项):4123.7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4123.7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成立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的机构。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专科医院(项):3730.87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3730.8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成立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的机构。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514.03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60.77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24462.1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629.86万元,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中央转移支付基本公卫项目资金。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传染病医院(项):4333.51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938.87万元,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中央转移支付基本公卫项目资金。

16.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909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909万元,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中央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61.6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36.46万元,主要原因是包含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31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6.5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152.27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564.64万元,主要原因是委属单位在职职工的增加。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105.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05.8万元,主要原因是纳入年初预算中。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705.6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746.23万元,主要原因是委属单位在职职工的增加。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1年委机关和委属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494.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559.8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39204.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6266.8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385.6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308.28万元、住房公积金4705.6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0.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468.16万元。公用经费3644.39万元,主要包括:商品服务支出2860.30万元、工会经费784.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0.23万元。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委机关和委属7家单位“三公”经费预算259.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233.78万元,公务接待费25.75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降低94.29万元。2020年预算执行数397.65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成本居高不下,卫生健康工作主要面向基层,下乡任务十分繁重,加之现有车辆严重老化,使用年限过长,车况不好导致油耗、维修等费用逐年增高。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委及委属单位2021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1年委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机关后勤中心、自治区生育健康药具管理中心、自治区医学技术鉴定中心、自治区卫生信息中心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委属卫生监督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77.3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14.28万元,降低23.94%。主要是压减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委机关及委属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332.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594.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97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761.5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委机关和委属单位固定资产总值181668.88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总面积305649.78平方米,价值62543.07万元;车辆122 辆,价值6230.85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价值7312.31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价值51013.5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112894.96万元。

(四)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近年来我委积极探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将预算绩效管理与资金安排使用挂钩;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确保资金尽快发挥使用效益;三是针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等中心工作,倾斜安排财政资金加大保障力度,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卫生健康事业快速发展。四是对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但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许多方面还需要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指导力度,帮助我们不断完善和提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 其他收入:是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6. 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 重点项目:是指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8.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是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是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是指反映卫生健康、中医等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四、行政运行: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一般行政单位管理事务支出: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六、公立医院:是指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及中西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独立门诊、民族医院的支出以及专门收治各类传染病人医院的支出。

    十七、公共卫生支出:是指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等在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十八、疾病应急救助:是指反映财政用于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补助支出。

    十九、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是指用于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是指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