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含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食品的行为作以下公告: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以下简称“金银箔粉”)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
食品生产经营者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得采购使用“金银箔粉”生产加工食品,杜绝食品添加“金银箔粉”。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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