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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国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6 10:58 作者: 来源: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市(地)爱卫会,自治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2022年是爱国卫生运动开展70周年。长期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爱卫办的大力指导下以及在各级爱卫会和各成员单位的不懈努力下,全区爱国卫生运动取得显著成就,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乡环境人居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各族群众健康素养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为健康西藏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进一步激励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积极性,全国爱卫会决定于2022年表彰一批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全国爱卫会名额分配要求,现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推荐,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西藏自治区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及各成员单位、各地从事爱国卫生工作的相关技术机构(集体)和个人。

二、推荐名额

西藏自治区名额: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先进集体共3个,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先进个人共4名。

三、推荐条件

(一)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集体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思想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爱国卫生运动的决策、部署和爱国卫生工作各项方针政策,模范执行各项爱国卫生工作任务。

3.在爱国卫生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表现优秀、特色鲜明、人民群众认可,能够起到表率作用,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好,作风民主、团结和谐、凝聚力强,有良好的工作作风,能够坚决反对“四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近五年无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5.单位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完善、职责分工明确,对爱国卫生相关工作领导有利。

(二)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个人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思想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行端正,道德品质高尚。

2.热爱爱国卫生事业,恪尽职守、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开拓进去,遵守职业道德,有强烈的责任感、事业心,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业绩突出,能够起到表率作用。

3.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较高的群众威信和良好的声誉,能起到表率作用。

4.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四、评选流程

(一)通知公告。由西藏自治区爱卫会制定印发通知,组织各地各单位推荐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向社会进行公告。

(二)推荐报名。推荐对象要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由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三)资格初审。西藏自治区爱卫会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推荐对象并报送全国爱卫办,全国爱卫办组织专家进行初审。

(四)确定推荐对象。全国爱卫会反馈初审结果,西藏自治区爱卫会将初审通过的推荐对象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向全国爱卫办报送正式推荐材料。

(五)复评审核。全国爱卫办将组织专家对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复审,提出拟表彰对象名单,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根据推荐和公示情况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六)报批审定。全国爱卫办根据复评审核公示情况,提出表彰建议名单,并按程序确定后,印发正式表彰决定。

(七)奖项设置及办法。由全国爱卫会发布表彰决定,并向表彰单位授予“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向受表彰先进个人授予“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个人”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

五、推荐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推荐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审查拟推荐对象的政治条件,把好条件关;认真挖掘和总结拟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突出典型,把好事迹关。要坚持以思想政治体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推荐的典型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每个单位最多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或1名先进个人,由于名额有限,若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二)推荐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副厅级及以上单位和干部、县级以上党委或政府不参与推荐。自治区爱卫办将从各地各单位推荐名单中筛选确定我区拟推荐人选,并报自治区爱卫会审定后,报全国爱卫办审核。

(三)各地各部门推荐材料请于2022年7月26日前报送自治区爱卫办。推荐材料包括:本地本单位推荐工作报告(内容为推荐过程、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审核、集体研究、公示等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1)、《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集体初审推荐登记表》(附件2)、《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个人初审推荐登记表》(附件3)。

(四)推荐材料要求:所有推荐材料请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主要先进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表述,要求文字通顺、事迹突出,用典型事例说话,字数2000字左右。电子版发送至自治区爱卫办邮箱xzwsjswghxxc@126.com。纸质版材料需用A4纸打印1份,推荐对象为先进个人的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1张,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并在相应位置粘贴,附带电子版照片,照片应为白色背景,头部须占照片面积一半以上,文件大小50-500KB之间,JPG格式,文件命名格式为“中文姓名”加“-”加“8位数字出生年月日”,如“张某某-19670305”)。

附件:1.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

      2.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集体初审推荐登记表

      3.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个人初审推荐登记表

                   西藏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2年7月25日

联 系 人:曹玉杰

联系电话:0891-6818730,17789903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