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审核结果公示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办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1〕12号)《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藏卫财审发〔2019〕183号)及委务会议纪要〔2023〕11号通过,拟同意自治区人民医院、西藏阜康肿瘤医院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延期及核发配置许可证,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自治区人民医院
同意PET/CT设备配置许可自2023年1月1日延期至2023年12月30日;
同意直线加速器设备配置许可自2023年1月1日延期至2023年12月30日。
二、西藏阜康肿瘤医院
同意PET/CT设备核发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
同意直线加速器设备核发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
-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规定》的通知 2023/08/08
-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日喀则市妇幼保健院创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评审结果的公示评审结果的公示 2023/07/27
- 关于《出生医学证明》废证销毁情况的公示 2023/07/04
-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评审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卫生系列(西医、藏医药、中医药)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 2023/06/26
- 关于推荐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单位的公示 2023/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