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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评审结论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31 20:47 作者: 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按照《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西藏自治区实施细则(试行)》,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林芝市察隅县人民医院等4家医院进行了“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现场评审。现予以公示:

序号

医院名称

原等级

评审结论

1

林芝市察隅县人民医院

二级乙等

二级甲等

2

日喀则市定日县中心医院

二级乙等

二级甲等

3

日喀则市昂仁县中心医院

二级乙等

二级甲等

4

林芝市墨脱县人民医院

二级乙等

二级甲等

公示期为7天,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6日。公示期间,对上述4家医院评审结论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处(对口支援办)反映。匿名及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组织名义反馈的,请加盖单位、组织公章;个人反馈的,请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厉兆安、索朗卓玛 0891-6289682、6289684

真:0891-6289683

址: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处119室(北京西路25号)

编:8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