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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15日西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发布时间:2020/02/16 11:31 作者: 来源:

 

截止2月15日24时,我区现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0例,重症病例0例,死亡病例0例,疑似病例0例,治愈出院病例1例。累计确诊新冠肺炎病例1例。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温馨提示:孕产妇预防新冠肺炎临时指南之自我健康监测和管理

1.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注意每日测量体温、体重变化,有无呼吸道感染症状,定期监测胎动。

2.孕早期孕妇,如果B超已确认过宫内孕,出现轻微腹疼或少量流血,可自行在家休息观察;如果反复不规则少量流血,应及时咨询预约妇产医生后进行B超检查,排除胎停育;如果腹疼加重或流血量加大,或未经B超确认宫内孕,应及时电话咨询妇产医生后,遵医嘱就医。

3.在疫情高发期间,孕妇如无特殊情况可与产科医生协商适当延后产检时间,自行居家监测胎儿宫内情况(胎动)。必须产检时,应提前预约,做好防护,并尽量缩短就医时间。存在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的孕产妇,要严格遵医嘱治疗。孕期出现异常情况(头痛、视物不清、心慌气短、血压升高、阴道出血或流液、异常腹痛、胎动异常等)或有分娩征兆时,应及时就医。不要因恐惧、担忧而延误就医。

4.孕妇出现鼻塞、咽部不适等轻症时,如果14天内没有疫情高发地区旅行史、居住史或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密切接触史,无发热,可居家观察,充分休息,每日监测体温并自行观察症状轻重变化。

5.如孕产妇14天内有疫情高发地区旅行史、居住史,或与确诊冠状病毒感染的病人有密切接触史,根据要求居家或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孕妇观察期间需同时密切关注自身症状及监测胎动。如出现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不要惊慌,立即与社区管理人员或医学观察人员联系,准确告知自身健康状况,及时就医。

6.产妇隔离解除前,不建议母乳喂养。新生儿建议隔离10-14天,并密切观察新生儿状况。此期间出现任何不适症状均应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