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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2日西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发布时间:2020/02/23 09:32 作者: 来源: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截止2月22日24时,我区现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0例,重症病例0例,死亡病例0例,疑似病例0例,治愈出院病例1例,累计确诊新冠肺炎病例1例。连续24天无新增确诊或疑似病例。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温馨提示: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管理要求

1.新风采气口及其周围环境必须清洁,确保新风不被污染。

2.对于人员流动较大的商场、写字楼等场所,不论空调系统使用运行与否,均应当保证室内全面通风换气;并且,每天下班后,新风与排风系统应当继续运行1小时,进行全面通风换气,以保证室内空气清新。

3.人员密集的场所应当通过开门或开窗的方式增加通风量,同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

4.建议关闭空调通风系统的加湿功能。

5.加强对风机盘管的凝结水盘、冷却水的清洁消毒。

6.下水管道、空气处理装置水封、卫生间地漏以及空调机组凝结水排水管等的U型管应当定时检查,缺水时及时补水,避免不同楼层间空气掺混。

7.当场所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当停止使用空调通风系统:①发现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类型、供风范围等情况不清楚。

8.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应当符合下列要求:①空调通风系统的常规清洗消毒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 396-2012)的要求。可食用250mg/L-500mg/L含氯(溴)或二氧化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浸泡或擦拭,作用10min-30min。对需要消毒的金属部件建议优先选择季铵盐类消毒剂;②当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时,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