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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新冠肺炎定点医院边境口岸医院隐患大排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9/18 19:17 作者: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近期,随着新型冠状病毒变异株传入我国,疫情防控形势愈加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毫不放松抓好我区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2021年8月23日至9月6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由市(地)卫生健康委和委属医院负责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的委领导、院领导及院感专业等专家组成的30名排查员组成10个排查小组,对全区7个地市74个县区所有三级综合医院、县级综合医院、口岸医院和部分社会办医院等94家医院进行了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和院感防控隐患大排查。

    此次排查就我区定点发热门诊、医疗救治定点医院是否按照国家和我区相关要求,完成发热门诊设置和改造;是否按要求规范设置“三区两通道”;是否具备充足的医疗力量;是否制定、完善、落实了院感防控制度;是否指定专人负责院感防控工作;培训是否覆盖全体医务人员;是否做到培训考核合格后再上岗等重点排查内容,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调查访谈、实地查看、个案追踪、系统追踪和随机提问、现场操作、现场反馈等方式对医院进行了新冠肺炎防控隐患大排查,排查实现了全区三级综合医院、县级综合医院和口岸医院全覆盖。

    通过开展排查工作,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机构要时刻紧绷院感防控这根弦,牢固树立“院内零感染”目标,对硬件条件不达标的医疗机构要加快改造,加强医疗力量和物资配备,保证医疗机构规范设置、良性运转。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日常管理和风险排查,针对院感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医疗机构要挂牌督办整改,必要时停业整顿,坚决消除院感防控隐患。针对自查和排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建立台账,销号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制度不完善、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立即进行整改。各地要根据工作需要,对被排查医院组织排查“回头看”,对问题整改实施跟踪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