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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妇幼保健机构试点开启“妇幼+中医药”服务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1/11/24 16:27 作者: 来源: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促进中医药适宜技术有效融入妇幼健康领域工作,推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全面开展中医药服务,提升西藏自治区妇幼健康全方位服务能力,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邀请中国中医药信息学会妇幼健康分会进藏开展调研,并立足西藏妇幼中医药服务需求,确定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自治区妇女儿童医院)、拉萨市妇幼保健院、林芝市妇幼保健院、山南市妇幼保健院等4家为妇幼健康中医药服务试点单位,分别与其签订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人才培养、技术指导等方面“妇孺中医惠藏胞”技术援助合作,正式开启我区“妇幼+中医药”服务新模式。

    按照协议约定,首批中医药援助专家组一行4人,先后在林芝、山南、拉萨与试点单位开展内容丰富的带教义诊活动。专家组通过线上直播平台和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做了主题讲座与授课,实地走访妇科、产科、儿科、儿童保健科等科室,进行了深入浅出的理论教授、案例剖析、现场操作指导。紧紧围绕妇女保健、孕产保健、儿童保健等,为前来诊治的患者进行了耳穴疗法、推拿、穴位贴敷、拔罐等操作治疗。专家组认真细致的诊疗服务,获得了患者及带教学员的热烈欢迎,为今后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技术运用奠定坚实基础。本次活动培训医护人员240人次,受益患者约260人次。

    下一步,我区将以本轮“妇幼+中医药”服务新模式为契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中医药文化,进一步激发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内生动力,丰富妇幼健康服务内涵,不断推进中医中药诊疗技术在妇幼健康领域的应用,让“妇幼+中医药”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全区妇女儿童,为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