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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大骨节病患者医疗救治工作扎实推进

发布时间:2021/11/24 17:36 作者: 来源: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扎实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13项实践活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采取了多项措施,扎实推进我区大骨节病患者救治等工作。

    在我区大骨节病患者病情核查与甄别工作基本完成的基础上,受委主要领导委托,委分管领导于9月下旬带队赴昌都、林芝、那曲市开展大骨节病患者医疗救治工作督导检查,重点对承担医疗救治任务较重的昌都市三家定点医院就大骨节病外科救治管理、设施设备、人才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了指导,并做了安排部署。

    为做好大骨节病患者医疗救治各项经费保障事项,我委经多次沟通、反复测算,已就大骨节病患者住院医疗费用、手术耗材费用,报销比例及报销额度达成一致意见:一是采取按病种付费方式给予报销,其中医疗费用总额的80%由医保报销,20%由财政保障。二是大骨节病患者单侧髋关节、膝关节置换手术、非假体手术的住院医疗费用(不包含假体关节置换耗材、非假体手术耗材费用)确定为2.8万元。三是定点医院假体关节置换耗材、非假体手术耗材使用需经我区药械采购平台线上采购。

    为了切实推进大骨节病患者救治工作,区卫健委印发《关于先期开展大骨节病患者外科手术治疗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地不等不靠,积极开展患者手术救治工作。昌都市卫健委成立了昌都市大骨节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专班统筹全面工作,明确工作职责,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积极与对口援藏省市合作,率先开展大骨节病患者外科手术治疗工作。林芝、山南也积极安排患者入院,与援藏力量一起安全稳妥地开展手术,效果良好。截至11月23日,全区总共已手术出院42例。其中昌都市37例、山南市4例、林芝市1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