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积极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
为全面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我区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统筹推进,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加强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营造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氛围。通过开展“敬老月”、老年健康宣传周、老年维权与优待宣传、健康义诊等活动,大力宣传我国老龄化现状、特点、发展阶段等内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老龄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宣传国家关于积极应对人口化的相关政策精神。增强全社会人口老龄化国情意识,倡导全社会树立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良好氛围,激发全社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主动性、针对性、自觉性,确保全体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组织开展国家级“敬老爱老助老”评选活动,全区9个集体荣获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11名个人荣获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称号,敬老爱老助老在我区蔚然成风。
二、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消除老年人“数字鸿沟”。建立由自治区18个职能部门组成的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切实解决全区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突出困难。做好老年人便利就医服务,各级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多渠道挂号、预约、就医服务,进一步完善电话、网络、现场预约等多种挂号方式,畅通家人、亲友、家庭医生等代为老年人预约挂号的渠道。增设老年人“无健康码绿色通道”,设置挂号、缴费、检验报告打印等人工服务窗口,配备导医、志愿者等为老年人提供就医指导服务。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活动,推进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解决老年人就医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
三、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推进全区老年人优待证“跨市(地)通办”。畅通老年人办理优待证渠道,将全区老年人优待证“跨市(地)通办”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下发《关于推进我区老年人优待证“跨市(地)通办”的通知》。凡年满60周岁、具有西藏自治区户籍或长期居住在西藏的外埠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在居住地即可办理老年优待证,并持证享有与当地老年人同等优待。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办证窗口,在显要位置张贴、放置有关宣传材料,提高老年人优待证通办知晓率,确保老年优待证全区通办通用。一年来,全区跨市(地)通办老年人优待证、寿星证1000余份,切实打通服务老年人“最后一公里”。
四、扎实推进全区“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活动。研究制定我区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实行目标管理。创建活动主要从改善老年人的居住环境、方便老年人的日常出行、提升为老年人服务的质量、扩大老年人的社会参与、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开展。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宣传媒体,认真做好宣传和推广工作,在全社会倡导“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幸福老年人”的理念,努力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不断扩大创建工作的参与度和影响力。2021年,拉萨市城关区八廓街道鲁固社区等5个社区获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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