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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监督局在拉萨举办2016年医疗卫生机构法人(负责人)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6/11/16 02:26 作者: 来源:委综合监督处供稿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全区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近期,自治区卫生监督局举办了2016年拉萨市区医疗卫生机构法人(负责人)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来自拉萨市区31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及民营医疗机构的法人(负责人)、负责医院感控工作及放射诊疗工作的同志共65人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主要从医疗机构执业监督、计划生育监督管理、放射卫生监督工作职责调整、放射卫生防护要求、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学习培训。同时,邀请到了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所的专家来进行授课,并对综合监督工作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了工作经验的介绍。

  通过两天的学习,学员们受益匪浅,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和放射诊疗管理等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