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西藏自治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指南”有关规定,现将更桑商贸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对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该3家公司公示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可以口头或书面向自治区卫生监督局反映、举报。自治区卫生监督局调查核实后,向署名反映情况的公司或个人反馈调查结果。
附件: 1.西藏罗布穷孜工贸有限公司《牦牛奶青稞早餐羹》、《牦牛肉青稞营养糊》、《牦牛油青稞糌粑油茶》标准文本
2.更桑商贸有限公司《青稞花》标准文本
3.西藏玫瑰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卓玛秀西藏玫瑰花冠茶》标准文本
自治区卫生监督局
2019年4月1日
联系电话:自治区卫生监督局食品科0891—6376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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