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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尘肺病防治工作督办组检查拉萨市山南市尘肺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7/08/09 21:01 作者: 来源:

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20日为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7〕2号),做好尘肺病防治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安监总局、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尘肺病防治工作督办的通知》(国卫办疾控便函〔2017〕648号)要求,以自治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名义成立了2个自治区督办组,第1组和第2组组长单位分别为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卫生计生委。每个督办组5-6人。对拉萨市、山南市随机抽查尘肺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5家企业用人单位进行现场督办。

17日,由区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召开了由区卫计委、区人社厅、区总工会、区民政厅五部门尘肺病防治工作督办工作组成员参加的协调会,目的旨在进一步认清我区职业病防治形势,举一反三,结合实际有效开展以此次尘肺病防治督办工作为契机的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通过协调会使督办成员组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工作分工和方法。18日、19日自治区尘肺病防治工作督办组分别赴拉萨市辖区、山南市辖区的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啤酒厂、清港石材加工、山南华新水泥、山南江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等用人单位,自治区督办组听取通过用人单位的尘肺病防治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件、报告、档案、数据等相关资料等督办组针对检查中企业存在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不健全、未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等方面问题提出了明确整改意见,并要求两市安监部门跟踪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监管工作。做好尘肺病防治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委疾控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