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预算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
年度部门预算
2024年2月4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关于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藏委厅﹝2019﹞48号)通知,于2019年1月30日设立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自治区党委对卫生健康工作的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一是起草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区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推进全区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是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全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全区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是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是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区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是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制定自治区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自治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负责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审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许可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六是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是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全区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全区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
八是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全区计划生育政策。
九是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全区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全区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是负责全区藏医药传承创新和藏医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藏医药人才培养,促进藏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负责全区中医药管理工作。
十一是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十二是指导协调推进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十三是负责自治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是承担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指导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业务工作。
十五是完成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是职能转变。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西藏建设,坚持藏西医并重,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一)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为一级预算单位,委机关内设17个处室(正县级),分别为办公室、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系统工会)、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财务审计处、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处、医政医管处(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基层卫生健康处、卫生应急办公室(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科技教育与人才处、综合监督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处)、妇幼健康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老龄健康处)、宣传处、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办公室、干部保健局、自治区藏医药管理局。此外,机关管理的非独立法人事业单位共5家,分别为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县级)、西藏自治区生育健康药具管理中心(副县级,参公单位)、西藏自治区医学技术鉴定中心(卫生专业考试中心,正县级)、西藏自治区卫生信息中心(副县级)、西藏自治区医院筹备组(正县级)。
(二)委属独立法人的二级预算单位共8家,具体为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设科室47个,其中职能科室13个、临床科室34个;西藏自治区藏医院,内设科室39个,其中职能科室11个、研究所4个、临床科室24个;西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内设科室35个,其中职能科室14个、临床科室21个;西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内设科室19个,其中职能科室10个、临床科室9个;西藏自治区疾控中心,内设科室18个;西藏自治区血液中心,内设科室6个;西藏自治区人口和优生优育宣教中心,内设科室3个。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正厅级),8个委直属单位为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分别为: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副厅级)、西藏自治区藏医院(副厅级)、西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正县级)、西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正县级)、西藏自治区疾控中心(正县级)、西藏自治区血液中心(正县级)、西藏自治区人口和优生优育宣教中心(正县级)、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正县级)。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收支总预算225615.5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5793.03万元、事业收入2422.37万元、上年结转37400.13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6.9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35.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6267.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53.18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225615.53万元,同比减少82241.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有所减少。其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5793.03万元,占总收入82.35%;事业收入2422.37万元,占总收入1.07%;上年结转37400.13万元,占总收入16.58%。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总量225615.53万元,同比减少82241.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有所减少。其中:基本支出94227.52万元;项目支出131388.0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3193.16万元,同比增加13454.45万元,主要原因是将以前年度项目尾款纳入2024年预算中。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85793.03万元、上年结转37400.13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6.9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1.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35.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3845.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53.1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5793.03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159349.68万元(含年中追加资金),增加26443.3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有所增加以及将以前年度项目尾款纳入2024年预算中。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5793.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35.94万元,占6.85%;卫生健康支出166503.91万元,占89.62%;住房保障支出6553.18万元,占3.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3582.0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3379.76万元,增加202.33万元,增长5.99%,主要原因是预计退休人员有所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8737.53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8334.01万元,增加403.52万元,增长4.84%,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及职务职级的变化。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预算数为378.07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326.19万元,增加51.88万元,增长15.90%,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提标及各类保险缴费基数提高。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预算数为38.2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24.28万元,增加13.97万元,增长57.54%,主要原因是高龄老人的数量有所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11599.7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7659.75万元,增加3939.95万元,增长51.44%,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医院人数增加及单位人员职务职级的变化,与人员有关的各类费用相应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5211.91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4232.19万元,增加979.72万元,增长23.15%,主要原因是新增部分一次性项目资金及将以前年度项目尾款纳入2024年预算中。
7.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预算数为107.8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107.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了科目设置。
8.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5022.2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2534.10万元,增加2488.19万元,增长98.19%,主要原因是将以前年度项目尾款纳入2024年预算中。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预算数为61363.6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43098.91万元,增加18264.78万元,增长42.38%,主要原因是为了保障自治区医院顺利开业及将以前年度项目尾款纳入2024年预算中。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预算数为16726.5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16912.48万元,减少185.89万元,下降1.10%,主要原因2023年有年中追加资金。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传染病医院(项)预算数为8607.0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9561.43万元,减少954.34万元,下降9.98%,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年中追加资金。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项)预算数为21733.2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13624.53万元,增加8108.72万元,增长59.52%,主要原因是将以前年度项目尾款纳入2024年预算中。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预算数为13573.4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7792.09万元,增加5781.33万元,增长74.19%,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中追加资金较大。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预算数为812.5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1440.38万元,减少627.86万元,下降43.59%,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所需申请资金。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预算数为2741.24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1345.27万元,增加1395.97万元,增长103.77%,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科目设置及将以前年度项目尾款纳入2024年预算中。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预算数为2885.0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2550.21万元,增加334.84万元,增长13.13%,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实际任务量,申请相关资金。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预算数为1055.58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7351.87万元,减少6296.29万元,下降85.64%,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中追加资金较大。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预算数为8869.0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9238.76万元,减少369.76万元,下降4.01%,主要原因是具体情况按照实际情况而定,如实际所需,年中再申请追加。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798.0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633.78万元,增加164.27万元,增长25.92%,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528.3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504.23万元,增加24.07万元,增长4.77%,主要原因是人员职务职级变化,相应经费有所增加。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3676.87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3563.75万元,增加113.12万元,增长3.17%,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及职务职级变化,相应经费有所增加。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105.08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52.48万元,增加52.60万元,增长100.22%。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及职务职级变化,经费有所增加。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预算数为1086.47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227.23万元,增加859.24万元,增长378.14%,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项目尾款纳入2024年预算中。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6553.18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6333.94万元,增加219.24万元,增长3.46%,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及职务职级变化,经费有所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4227.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870.1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54618.67万元(基本工资11409.64万元、津贴补贴39025.13万元、奖金4183.9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8737.5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205.1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5.08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292.31万元(失业保险237.66万元、工伤保险54.6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038.58万元(个人取暖费594.62万元、独生子女费6.67万元、煤油补贴37.48万元、加班补助181.12万元、休假探亲费4413.26万元、编外长聘人员工资4150.25万元、三支一扶人员工资150.1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05.0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582.09万元、住房公积金6553.18万元、医疗费561.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76.01万元(抚恤金130.97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378.07万元、高龄老人补贴38.25万元、驻村生活补贴154.88万元、第一书记安家补助4.75万元、生活补助36.82万元、其他人员保险0.60万元、子女探亲交通费266.2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5.40万元)
公用经费4357.40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212.19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7.00万元、办公费109.00万元、印刷费47.50万元、咨询费5.00万元、手续费0.06万元、水费72.50万元、电费335.76万元、邮电费63.35万元、取暖费214.93万元、差旅费101.3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3.00万元、维修(护)费85.62万元、会议费6.50万元、培训费60.00万元、公务接待费22.87万元、专用材料费509.56万元、劳务费119.60万元、福利费12.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6.14万元、公务通讯补贴225.22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4.25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43.80万元、食堂补助483.72万元、邮寄费0.6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2.11万元)、工会经费1092.37万元、车辆保险52.8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21.39万元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82.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13.02万元,公务接待费22.87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增加44.24万元,增长7.67%,主要原因是根据2024年实际工作,需要保障外出用车费用。
2024年预计因公出国(境)1个团组、6人(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公务用车购置3辆、保有121量,预计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502人。
(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95.52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553.48万元,增加42.04万元,同比增长7.60%,主要原因是根据2024年实际工作,需要保障外出用车费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82.5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251.00万元,减少168.50万元,同比下降67.13%,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513.02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302.48万元,增加210.54万元,同比增长69.6%,主要原因是根据2024年实际工作,需要保障外出用车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2.87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20.67万元,增加2.20万元,增长10.64%,主要原因是按照实际工作需求,部分单位接待计划的人次有所增加,相应经费有所增长。
(三)因公出国(境)费
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3.0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3.00万元,无增减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2024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21.58万元,比2023年预算734.14万元,增加287.44万元,增长39.15%。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增加以及公用经费提标。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188.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033.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999.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155.0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21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15辆、机要通信用车6辆、应急保障用车3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2辆、其他用车4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下乡、机动等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10台(套)。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99个,资金128965.65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56426.55万元,地方资金72539.10万元。年初重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7个,分别是“两项制度”扶助资金管理8869.00万元;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4818.00万元;区人民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贴803.73万元;区二医院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742.00万元;区藏医院的藏(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1722.00万元;区三医院的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1104.45万元;区妇产儿童医院的区域医疗中心土地划拨费3498.9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91565.52万元的23.54%。
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涉密项目除外)。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无扶贫资金。
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及委直属各单位不存在政府债券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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