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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西藏自治区2018-2020年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1 19:33 作者: 来源:

各市地卫生计生委,委属各医院

为促进全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合理配置,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发布2018-2020年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以及《西藏自治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等,结合西藏实际,我委研究制定了《西藏自治区2018-2020年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现予以发布。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推进健康西藏建设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维护和增进全区各族人民健康为核心,以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为前提,以优化资源配置和控制医疗成本为重点,统筹规划全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数量和布局,科学设置配置准入标准,提升医疗资源供给效率,支撑西藏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快速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健康基础。

二、总体目标

通过科学规划、规范准入和强化监管,推进建立区域布局更加合理、装备结构更加科学、配置数量与健康需求更加匹配、使用行为更加规范、应用质量更有保障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管理体系,基本满足临床诊疗、科研创新需要和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实现“两降一升三不出”的目标。

三、基本原则

(一)问题导向、统筹协调。围绕群众主要健康问题和突出健康需求,根据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和公立医院改革要求,综合考虑医学科技进步与学科发展、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与承受能力等因素,统筹规划布局。

(二)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共享改革发展红利和科技创新成果,探索建立有利于促进资源向边境地区和高海拔边远地区下沉的体制机制。推进区域内医疗资源协同整合,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三)统一规划、资源共享。医疗机构不分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其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均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引导医疗机构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等因素按阶梯合理配置功能适用、技术适宜、节能环保的设备。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超常装备。支持地市及以上区域医学影像中心等卫生健康领域的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促进资源共享。

(四)安全有效、保障质量。科学制订配置准入标准,强化使用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把握使用适用症,规范临床应用。防范技术风险,注重放射防护管理。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提高业务水平,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四、规划数量与布局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域功能定位、医疗服务能力、配置需求、社会办医发展等因素,合理规划配置数量。到2020年底,全区规划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30台,其中新增21台,分3年实施,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实施,优先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县级医院本规划期内鼓励配置16排CT和1.5T以下MR。公立医院禁止举债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具体为:

(一)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手术机器人)。到2020年底,全区规划配置1台,为新增。

(二)X线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PET/CT,含PET)。到2020年底,全区规划配置2台,均为新增。

(三)伽马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到2020年底,全区规划配置1台,为新增。

(四)直线加速器(含X刀)。到2020年底,全区规划配置2台,均为新增。

(五)64排及以上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64排及以上CT)。到2020年底,全区规划配置15台,其中新增10台。

(六)1.5T及以上磁共振成像系统(1.5T及以上MR)。到2020年底,全区规划配置9台,其中新增5台。

除上述大型医用设备外,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配置的单台(套)价格在1000—3000万元人民币的大型医疗器械,具体配置根据实际需要研究确定。

配置规划详见附件1。

五、机构配置准入标准

(一)保障使用质量安全。设备使用质量安全的基础条件,包括医疗机构应当具有与配置设备相适应的技术条件、使用能力、配套设施,以及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等。

(二)控制医疗成本。医疗机构配置不同机型设备的标准要求不同。公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功能定位、临床服务需求和阶梯配置要求,选择适宜机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设备功能利用率。

(三)支持社会办医。支持非公立机构发展,不以医疗机构等级、床位规模等业务量因素作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的主要配置标准,重点考核机构人员资质与技术服务能力等保障应用质量安全的要求。

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准入标准详见附件2。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落实医疗资源宏观调控职责的重要依据。全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促进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科学规划、合理配置的重要性,做好与本市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衔接,切实做好配置管理工作。

(二)严格规划实施。所有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严格按照配置规划和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健全约束惩戒机制,强化规划、标准的约束性和执行力,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规范、管理和保障配置规划的有效实施,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逐步利用国家卫生健康委大型医用设备信息化管理平台,做到全透明、可核查。加强设备使用评价和分析比较,防范和治理过度利用,控制医疗费用过快不合理增长。

(四)强化监督评价。建立完善配置的监督评价机制,定期委托独立第三方组织开展配置规划实施进展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18年12月19日   

  •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西藏自治区2018-2020年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 2019/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