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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法律顾问选聘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06/29 18:53 作者: 来源: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规定,经发布招聘公告、资格审查、征集意见以及现场审核等程序,并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委务会研究审议,拟聘请西藏源尚律师事务所为西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法律顾问,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8年6月30日至7月6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任律师事务所有异议,请向西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政策法规处反映。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西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将按规定聘任,不再另行公告。

监督电话:0891-6289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