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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灾害卫生应急指南 规范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发布时间:2019/10/25 15:40 作者: 来源:

 

近年来,我区自然灾害频发,先后有2015年“4·25”尼泊尔大地震波及我区、2016年“5·11”昌都市丁青县5.5级地震、2018年“11·3”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江达县金沙江白格堰塞湖、2018年11月17日西藏雅鲁藏布江米林段山体滑坡形成堰塞湖等重大自然灾害事件,自然灾害事件中,卫生健康部门承担着灾后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监测、环境卫生、饮水卫生、营养与食品卫生、消毒与媒介控制、应急接种、健康教育等灾后卫生防疫等工作。为及时、有序、规范、高效地开展西藏自治区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区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协同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邀请国家专家组织编写《西藏自治区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应急工作指南》(试行)。

本指南根据《全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指南(2010版)》、《西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西藏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西藏自治区地震应急预案》等文件编写,适用于自治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对洪涝、地震和泥石流等主要自然灾害。

指南内容包含3章11节,一是西藏常见的自然灾害类型,包括:洪涝、地震、泥石流、雪灾;二是自然灾害造成的公共卫生影响,包括人群伤亡严重,医疗服务需求增加;传染病暴发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特别是饮水卫生安全问题突出、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凸显、传染病病原媒介及宿主动物发生变化、人群居住生活条件和人员活动等发生的变化;自然灾害次生、衍生的公共卫生事件;灾害导致的精神卫生问题;灾害导致卫生系统受损;三是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总共包括三个方面,分别为灾前准备和保障,重点任务是风险评估和预案制定、建立部门间通报协调机制、应急队伍管理、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以及健康教育;灾害期间卫生应急,主要注意信息管理、灾后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监测、环境卫生、饮水卫生、营养与食品卫生、健康教育和应急接种;灾后恢复重建阶段,包括总结与评估和恢复重建。

  指南分别从自然灾害现场安置点卫生状况与需求快速评估技术;灾区传染病暴发疫情调查与控制要点;灾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技术标准;灾区病媒生物监测与控制技术;消毒工作原则与技术要求;灾区饮用水卫生和环境卫生技术规范;灾区营养与食品卫生技术指南;灾后健康宣教核心信息;灾区预防接种技术指南;灾后疾病防控知识要点等十个方面明确了重大自然灾害中医疗卫生救援的技术标准。

通过指南的制定,能够及早发现、识别自然灾害引起的传染病暴发流行风险,有效预防和控制自然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导致的各种传染病事件的发生,对保护灾区居民健康、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减轻灾区损失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