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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启用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26 19:37 作者: 来源:

2019年1月1日起,我区将启用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将出生医学证明(第五版)封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制”字样更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监制”,并对部分藏文略有调整。

特此公告。

 

附件: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样证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