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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普法宣传品制作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1 11:15 作者: 来源: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切实做好中医药普法宣传工作,促进藏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工作指南(2025年版)》等规定,现就中医药普法宣传产品制作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医药普法宣传品制作项目

(二)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三)制作内容:印制中医药法读本、设计制作宣传海报、设计制作科普宣传产品。

(四)项目预算资金:16万元(大写:壹拾陆万元整)。

(五)制作要求:一是发挥藏医药独特优势、突出藏医药元素,围绕中医药法、藏医药健康文化为主题的设计制作宣传海报2一3种。二是突出西藏特色的设计制作出实用性高,便于群众认识,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宣传产品5—6件(如:生活包、保温杯),将藏医药健康文化信息、健康常识、中医药法相关知识藏汉双语印制于宣传物品上。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读本。

二、参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有本项目同类宣传品设计与制造经验(需提供相关合同或案例佐证),项目团队应熟悉中(藏)医药文化,同时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基础常识。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提供近三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报告)。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能提供比选机构及法定代表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三、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本项目制作思路及方案;

(五)该项目产品样本及报价;

(六)承担该项目的承诺书盖章签字

、响应文件递交

(一)截止时间:2025年1112日至111618:30。

(二)递交地点: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藏医药管理局2

213办公室(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罗布林卡南路2号)。

(三)联系人及电话号码:次仁旦增     0891—6289582

逾期送达、不按照比选相关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五、比选办法

相关处室抽调人员组成比选专家小组,通过竞选公司所提供的制作方案、样本以及思路,产品报价、使用、质量、印刷、售后服务等内容进行综合打分确定评选供应商。

、其他事项

(一)比选申请机构应自行承担参与比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采购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情况对项目内容、需求等进行调整,若涉及重大调整,由采购方与供应商协商确定;协商产生异议且无法达成一致的,应终止本合同并重新组织招标。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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