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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扎实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昌都市成功入选国家示范城市名单

发布时间:2024/09/12 17:19 作者: 来源: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社〔2024〕14号)要求,积极推进2024年我区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竞争性评审工作。

及时安排部署,迅速组织项目申报。7月24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收到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后,立即联系自治区财政厅,第一时间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市做好项目申报材料撰写、三年发展指标设置、项目实施计划制定等申报工作,并着手准备2024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自治区级评审工作。

科学制定评审标准,做好自治区级评审。评审严格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精神,制定评审方案和评审标准。根据示范项目通知中确定的评审内容,逐项细化评审标准,合理分配分值,从申报地市概况、项目方案整体性、项目目标、绩效管理等九个方面的32项内容进行评分,涉及53个具体指标,既有医改领导体制机制推进情况、政府投入责任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定性内容,也有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占比等定量指标。8月7日上午,采取现场陈述打分和实施方案打分形式,组织8名专家分4个小组对拉萨、日喀则、林芝、昌都、那曲5个市申报工作进行评审,邀请区纪委驻卫生健康委纪检组1名人员全程监督。

坚持择优原则,完成推荐申报。经评审研究,确定昌都市作为拟推荐申报地市。8月12日,联合区财政厅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关于推荐昌都市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的请示》。8月15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联合财政厅向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报送《关于推荐昌都市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的请示》,按照要求完成我区推荐工作。

精心组织筹备,顺利通过国家评审。8月26日,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国家卫生健康委体改司印发《关于召开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竞争性评审会议的通知》(财社便函〔2024〕251号),要求我区昌都市以视频连线方式参与国家竞争性评审。我委积极与昌都市对接沟通,完善《申报方案》《陈述报告》,修改PPT内容,做好分会场布置和调试,开展评审演练。按照抽签顺序,8月31日下午昌都市参与了国家评审,昌都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庆伍代表昌都市作了陈述发言,昌都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负责同志参与评审并对专家提问作了回答。9月3日,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国家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司发布《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竞争性评审结果公示》,根据竞争性评审结果,拟确定20个示范项目城市,我区昌都市成功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