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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4/12 16:12 作者: 来源: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及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关于全面依法治藏总体部署,扎实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学习,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

 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制定实施《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3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推进法治学习常态化。通过委党组会、委务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形式,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中国共产党章程》《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的通知》以及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等精神列为重点学习内容。同时线上邀请专家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知识,线下举办2023年党建知识及党务工作培训班,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等相关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学习方式为干部职工及时传递党和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信息,在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引导法治实践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加强守法普法,提升卫生健康领域法治素养

 一是抓住“关键少数”。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年内开展委党组成员在党组会上进行全面述法。二是展主题法治宣讲活动。利用宪法宣传周,及时制定宪法宣传方案,组织新任职干部,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部分处室在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行政执法、普法守法等方面的履职情况和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富法治文化建设。制作法治文化走廊,积极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委领导带头进行成立读书专班,以支部为单位采取集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在委官方网站上发布了系列学习情况。四是积极开展普法工作。2023年,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官网、健康西藏官微、抖音官方账号等新兴媒体上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本部门工作人员学法覆盖率基本达到100%。卫生系统开展数场集中法治宣传,发放宪法、卫生健康促进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知识手册万余册,树牢依法行政理念,推进法治建设走深走实。开展“三下乡”活动。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西藏行动之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健康县区建设、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服务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两微一端口”等媒介,通过《健康西藏》电视栏目、健康大讲堂等重要宣传服务活动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将法治宣传贯穿于卫生健康工作的全过程。同时,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藏医药健康知识科普宣传,推广普及藏医药养生保健知识。

(三)明确年度目标,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工作要点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结合我区卫生健康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印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3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以“学习二十大,政府‘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学习实践活动为抓手,研究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印发实施《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3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2023年,组织相关人员通过自查、抽查方式,对委属部分单位开展了法治建设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委属单位结合自身定位,围绕推进卫生健康行业法治化建设,结合线上线下各类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和健康生活理念,把国家和自治区各类卫生健康政策送上门,努力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四)坚持法治理念,加强卫生健康工作法治化

 一是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组织卫生健康系统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中,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权责清单进行及时更新,在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设置咨询窗口、岗位公示牌及投诉、举报等信息,提供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和服务指南及办事流程。二是规范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行为。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与卫生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全区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印发《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试行)》。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管理办法》,并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要求,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中增加公平竞争审查内容。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定印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规定》《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进一步规范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为。四是不断完善委机关外聘法律顾问制度。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要求,续聘法律顾问,全年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政府信息公开、公平竞争审查及政府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五是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保障安全,联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联合印发《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六是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与自治区职转办沟通协调,组织协调相关处室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并在西藏政务服务网公布网上办理事项基本信息,详细告知每个事项所需申报材料,提供表格下载链接,统一办理流程标准。

(五)加强人员培训,增进卫生健康工作者法治意识

 一是提升法治理论水平。督促我委行政执法人员在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云平台上进行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同时,积极组织委机关干部职工参与自治区组织的各类法律知识测试考试。9月12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邀请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指定的对口服务专家,为我区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培训。开展案例评析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案卷质量水平,树立卫生健康执法队伍良好形象,6月2日至5日在拉萨举办全区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案件评析暨行政执法能力培训班,邀请全区首批案例评查专家、具体办案监督员以及各地(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稽查工作的同志参加。培训会上,对我区13例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案例评析,并将典型案例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及自治区司法厅,其中2个案例分别入选国家和自治区优秀案例。加强法治骨干培训。通过我区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干部职工依法履职意识。同时,派员参加自治区司法厅举办的区(中)直部门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班。另外,举办全区中(藏)医药监督知识与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法监司领导,湖南省卫健委综合监督局、自治区检察院、药监局相关人员及委系统法律顾问,围绕“中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概述、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等方面向我区卫生管理部门、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授课。

(六)坚持科学立法,完善卫生健康法治体系

 一是大力推进《西藏自治区藏医药高质量发展条例》立法工作。为加快推进我区藏医药高质量发展,在区内调研基础上,配合自治区司法厅赴北京、青海等5个省区调研、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讨论《西藏自治区藏医药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相关内容。二是出台我区精神卫生办法。配合司法厅在区内外调研基础上,起草《西藏自治区精神卫生办法》(草案),经2023年12月6日十二届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公布实施。

二、存在的问题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依法治藏办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广大干部职工法治思想还需进一步增强,行政执行能力需要不断提高,普法制度和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医疗卫生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执业水平与内地先进省市仍有一定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年,我们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为卫生健康领域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加强落实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卫生健康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理能力,落实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同时,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卫生健康领域普法宣传工作。二是加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好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出台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建强执法队伍,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提升监督执法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