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评审结论公示
按照《三级医院评审标准西藏自治区实施细则》(2025年版),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专家对阿里地区人民医院进行了三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现予以公示:
序号 | 医院名称 | 原等级 | 评审结论 |
1 | 阿里地区人民医院 | 三级乙等 | 三级甲等 |
公示期为7天,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8日。公示期间,对阿里地区人民医院评审结论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药政与职业健康处(对口支援办)反映。匿名及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组织名义反馈的,请加盖单位、组织公章;个人反馈的,请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索朗卓玛 0891-6289683
传 真:0891-6289684
地 址: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处119室(北京西路25号)
邮 编:8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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