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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召开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4/11/04 15:53 作者: 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召开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创建工作推进会

1028日,委党组书记、副主任谭相东主持召开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国家民委和自治区领导关于有关讲话精神,安排部署委系统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建工作。

会议强调,党中央隆重召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族工作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表彰大会上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维护各民族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必然要求,是党的民族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必然要求。“四个必然要求”贯通历史、现实和未来,深刻揭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必然性、极端重要性和现实针对性,为有形有感有效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纵深发展指明了政治方向。

会议要求,委机关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特别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助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要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坚定“创则必成”的信心和决心,查缺补漏,统筹做好宣传教育、档案资料收集等基础工作,推动创建工作有形、有感、有效开展。要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宣传委系统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模范家庭”“模范处室(科室)”“模范个人”先进事迹,营造崇尚模范、学习模范、争当模范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