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制定印发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和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每个专项转移支付都有且只有一个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委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联合区财政厅制定并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西藏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西藏自治区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共十四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共十六条。2个实施细则对资金的补助原则、资金的下达时间和使用范围、绩效管理与评价等进行了规范和明确规定,同时对不同层级的管理责任和监督检查方面作出要求。
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印发,进一步完善了资金管理制度,对规范我区各级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资金使用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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