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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用液氧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9 17:40 作者: 来源: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拟对机关医用液氧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用液氧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委内比选采购

预算金额:21万元(大写:贰拾壹万元整);

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方式;

最高限价:医用液氧单价不超2800/吨(供应商以实际发生数量*中标(成交)单价金额为实际供货金额;供氧系统设施设备运维所需费用包含在配送医用液氧费用之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采购需求:医用液氧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2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策;

2.4《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2.5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

2.6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3.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4.2若供应商为经销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4.3配送服务要求:若供应商自行运输的,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有危险货物运输项目)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若委托第三方营运的,应具有第三方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有危险货物运输项目)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并提供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或合同。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所投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二部的要求。

2.医用液态氧保质期为3个月,对超期产品的质量不负任何责任。

3.供货时须提供如下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医用氧检验报告及随货通行单。

 质量具体指标如下

氧含量,(V/V

≥99.5%

酸碱度

符合规定

一氧化碳含量

符合规定

二氧化碳含量

符合规定

其他气态氧化物质

符合规定

乙炔

≤0.1PPM

4.中标(成交)人须对采购人集中供系统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设备维护费用壹万以内的由中标(成交)人承担;超出壹万元(含壹万)全部由甲方支付。

5.医用液氧质量不合格造成的人身伤害,中标(成交)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获取比选文件

获取时间:20266301000分至20267618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一办公区105办公室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截至比选文件获取截止之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提供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截图;

售价:免费获取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6791000分(北京时间)

式: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点: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一办公区318会议室(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jw.xizang.gov.cn/)发布,其它平台转载无效。

、联系方式

    址:拉萨市北京西路25

人:胡老师

    话:0891—6289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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