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 计划实施方案(2026-2030年)
为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3部门《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计划(2026-2030年)》要求,进一步加强西藏自治区儿童青少年肥胖、近视、心理行为异常、脊柱弯曲异常和龋齿等防治,促进儿童青少年体重、视力、心理、骨骼、口腔健康(以下简称“五健”),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2026年工作要点》,特制定本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和儿童优先原则,结合西藏自治区地域特点、民族文化与儿童青少年健康现状,坚持预防为主、多病同防共管,构建医校协同、卫体融合、家校共育、社会共治的工作机制,完善防筛诊治康一体化服务链条,全面促进西藏自治区儿童青少年健康发展,为人口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二、行动目标
到2030年,实现以下核心目标:
(一)体重健康
1.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逐年提高。
2.儿童青少年肥胖得到有效干预。
(二)视力健康
1.0~6岁儿童、中小学生屈光筛查率逐年提高。
2.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10%以下,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
(三)心理健康
1.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监测的比例达到90%。
2.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学校比例达100%。
3.中小学校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讲座或相关教育活动。
(四)骨骼健康
中小学生脊柱弯曲异常筛查普遍开展。
(五)口腔健康
1.7岁以下儿童口腔保健指导率达到80%以上。
2.每年为8-11岁儿童免费开展至少10000颗牙齿窝沟封闭。
三、重点行动
(一)健康体重促进行动
1.加强孕期体重管理。医疗机构将孕期体重管理纳入早孕关爱和孕产期保健服务,充实孕妇学校课程。加强孕期营养门诊建设,做好孕前和孕期营养评估、咨询指导和干预服务,促进孕前维持适宜体重、孕期合理增重,预防巨大儿发生,减少肥胖代际传递。
2.做好0~6岁儿童体重管理。自治区和地(市)妇幼保健院、县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婴幼儿营养喂养评估,促进母乳喂养、科学添加辅食与合理膳食行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强化体格检查、科学喂养(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等健康指导,做好营养性疾病患儿转诊和随访服务。
3.加强中小学生体重管理。将膳食营养和体育锻炼知识技能融入中小学课程教育及日常活动,纳入教师培养培训课程,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和指导能力。在中小学校推进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建设,提供符合学生营养需求的食物,每周公示带量食谱,优化学生餐膳食结构,培养健康饮食行为。强化家校协作,引导家庭膳食营养均衡。强化体教协同,推动“运动处方”与膳食指导相结合。深化医教结合,开展学生超重肥胖筛查,用好筛查数据,动态监测学生身高、体重、腰围变化,及时将生长迟缓、超重肥胖学生转诊至相关医疗机构进一步干预指导。
4.强化体育锻炼。中小学校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保障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每天至少1小时中等及以上强度的运动。推行“课间15分钟”,丰富课后服务体育项目,增加学生户外活动时长。培养儿童青少年运动兴趣,每人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中小学校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坚持开展锅庄舞等我区特色课间操。鼓励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免费或优惠向周边学校和儿童开放,落实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政策,支持学校向体育类社会组织购买课后体育服务。加大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供给,发挥传统体育赛事优势,吸引更多青少年参加体育锻炼。
(二)视力健康促进行动
1.强化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医疗机构按照《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试行)》要求,加强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结合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时间和频次,为0~6岁儿童提供13次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其中,24月龄、36月龄、4岁、5岁、6岁时进行眼位检查、屈光筛查等专项检查,监测远视储备量,推进近视防控关口前移。
2.加强学校视力监测。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要求,幼儿园每半年开展1次幼儿视力检测。中小学要接收医疗卫生机构转来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中小学校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学生视力检测,落实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实施分级分类干预,指导远视储备量消耗过早过快的幼儿和小学生加强户外活动,改变不良用眼行为,指导视力检测结果异常的幼儿和学生到专业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诊断、咨询指导和矫治服务,卫生健康部门加强业务指导。推广应用中(藏)医药特色技术和方法预防近视发生。
3.提升家庭科学用眼意识。家长要从孩子出生就树立近视防控意识,督促儿童从小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营造良好的家庭体育运动氛围,积极引导孩子加强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每天接触自然光时长不少于60分钟,引导监督孩子减少视屏类电子产品使用,0~3岁婴幼儿不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视屏类电子产品;3~6岁幼儿尽量避免其接触和使用视屏类电子产品;中小学生非学习目的使用电子屏幕单次时长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时长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屏幕学习时,屏幕中心位置应在眼睛视线下方10厘米左右,距离为电子屏幕对角线长度的4-6倍,观看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减轻学生学业负担,指导监督学生做好眼保健操,纠正不良读写姿势。优化家庭学习区布置,鼓励配置护眼台灯、可升降桌椅。
4.营造良好视觉环境。深入实施“学校明亮工程”,中小学校教室照明应全面达标。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严格按照学校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至少1次调整学生座位,适时调整桌椅高度,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加强学生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视屏类电子产品管理,引导教师不过度依赖视屏类电子产品进行教学。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参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的学习环境。
(三)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1.促进学龄前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县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开展0~6岁儿童发育评估,进行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监测和健康指导,早期发现心理行为发育异常儿童,加强转诊和随访。县级医疗机构、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社会组织,积极推广儿童早期发展适宜技术,开展婴幼儿养育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指导养育人掌握以回应性照护、早期学习为核心的儿童早期发展技能,促进儿童认知、情感、运动和社会适应等能力全面发展,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进农牧区、进社区、进家庭,探索推广入户家访指导等适合农牧区儿童、困境儿童的早期发展服务模式。积极推进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诊断服务,为符合条件的确诊儿童提供康复救助服务,发放康复训练生活补助。加大儿童孤独症防治专业人才培养,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2.强化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加强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鼓励配备具有心理学专业背景的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将心理健康知识纳入中小学教师、校医培训,提升教师识别与应对能力。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强化面向家庭的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中小学校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讲座或相关教育活动,将心理健康作为家长学校和家长会、家长课堂、家访等活动的必讲内容,引导家长培育和谐、融洽家庭亲子关系,提升家庭识别和应对儿童青少年心理问题的能力。结合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和常见病监测,完善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测评、咨询指导与分类干预服务,强化学生隐私保护。推进心理援助热线“12356”、青少年服务热线“12355”应用。
3.推进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建设。推动医疗机构加强心理门诊建设,增强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能力。参照《医疗机构临床心理科门诊基本标准(试行)》,指导公立医院加强儿童心理保健科(门诊)建设,促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藏医医院开设精神(心理)门诊。幼儿园、中小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协同机制,畅通转介渠道,及时为有需要的儿童青少年提供诊疗和康复服务。加大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加强儿童保健医生心理保健技术培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四)儿童青少年骨骼健康促进行动
1.强化骨骼健康促进。学校、家长要引导学龄前儿童及中小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学龄前儿童每天要达到3小时身体活动,中小学生每天进行不少于60分钟的中高强度身体运动,每周进行不少于3天的高强度身体活动或抗阻运动,增强肌肉力量,促进骨骼健康。学校落实“双减”要求,切实降低课业负担,增加学生课外运动锻炼时间。学校结合儿童青少年体格身高变化,指导中小学生选用合适的双肩书包,定期调整课桌椅高度和座位间距,促进形成健康体态。
2.加强筛查评估和干预。新生儿在出生后24~72小时内接受发育性髋关节脱位筛查,包括髋关节活动度、皮纹对称性及双下肢长度差异评估。高危新生儿(臀位产、家族史、关节活动受限等)或初次检查可疑者,在出生后42天、3月龄、6月龄各复查1次,必要时进行影像学检查。将脊柱弯曲异常筛查评估作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和常见病监测重要内容,学校每年为10~16岁儿童青少年开展1次脊柱弯曲异常筛查和评估,妇幼保健机构、疾控机构、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同提供技术支持。学校将脊柱健康状况记入学生健康档案,依据评估结果,指导改变不良行为习惯,加强体育锻炼,保持良好姿态,及时将筛查异常学生转介至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充分发挥中(藏)医药干预儿童青少年脊柱弯曲异常的特色和优势,提升干预效果。
(五)口腔健康促进行动
1.强化龋齿防治健康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加强科普宣传,帮助家长和儿童掌握口腔健康知识和技能,指导家长督促儿童青少年养成“早晚刷牙、科学刷牙、饭后漱口、使用牙线”的良好护齿行为。引导学龄前及学龄期儿童减少高粘、酸性强的食物摄入,减少致龋因素,保持牙齿健康。
2.做好儿童青少年口腔健康服务。妇幼保健机构、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开展儿童口腔健康检查,及早发现龋齿等口腔健康问题。县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3~6岁儿童开展氟化泡沫预防龋齿服务。依托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和常见病监测,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协助中小学校每年为在校学生开展1次常规口腔检查,不断提高检查质量。落实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项目,为全区8~11岁儿童免费提供牙齿窝沟封闭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各地市及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政策支持,推动建立部门分工负责、相关机构密切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加强与各部门协调,明确工作职责,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统筹推进行动落实。制定儿童青少年肥胖、近视、脊柱弯曲异常等健康问题的藏医药干预方案,推动传统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协同自治区教育厅将藏医药健康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程。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疾控局共同完善医校协同工作制度,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辖区幼儿园、中小学建立对口联系机制,通过兼职、签约、巡诊等方式协助学校加强医疗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支持医疗卫生人员担任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副校长,学校为其履行相应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推进家校共育,做到学校主导家庭尽责,营造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自治区教育厅、体育局协作完善体教融合工作制度,引导儿童青少年提升科学健身意识,掌握运动技能,发挥体育促进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作用。自治区残联为患有孤独症、脊柱弯曲异常等疾病的儿童青少年提供康复训练服务、提高康复服务覆盖率;推动残疾儿童青少年融合教育,保障残疾儿童特殊教育需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儿童青少年健康促进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儿童友好医院、心理健康辅导中心、中小学心理健康咨询室、“学校明亮工程”、学校可调节课桌椅配备等设施建设。自治区财政厅加强专项经费统筹管理,指导各地用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学校学生健康体检经费等资金,支持开展儿童青少年健康教育、筛查、评估和随访服务,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经费使用效率。
(二)健全提升服务能力
各地市要进一步完善防、筛、诊、治、康一体化服务网络,系统落实三级预防综合干预措施。妇幼保健机构充分发挥防治结合优势,拓展儿童保健服务内涵,延伸链条,创新模式,为儿童青少年提供全方位综合性健康服务。综合医院、中(藏)医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结合特色优势,设体重管理、心理门诊、运动康复等特色门诊,完善诊疗和康复服务,促进早诊早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实施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强化儿童常见病预防、筛查、转诊和随访等服务。疾控机构(监督机构)加强对各类学校教学及生活环境的卫生监督检查,动态追踪学生常见病及校内传染病流行趋势,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校方责任。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定期深入学校、家庭、社区,面向师生家长、社区居民开展健康教育、巡诊等活动,引导儿童青少年及家长提高健康素养,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和行为,提升自主健康管理能力。共青团区委加强与教育、妇儿工委办公室等部门协作,利用好青少年服务热线和心理援助热线,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问题危机干预、情绪支持、专业引导、信息转接、社会预警等服务。
(三)推进多病同防共管
各地市要针对儿童青少年健康问题相关危险因素,采取多病同防共管策略。卫生健康部门与教育部门协同落实“开学第一课”进校园,推动学校设立“校园健康角”,提供体重秤、身高尺、视力表、一次性口腔检查器械包等;指导家庭配备体重秤、控盐勺、限糖零食盒、刷牙计时器等健康工具。卫生健康部门指导社区设立“健康驿站”,提供体重测量、视力筛查、心理素养评定、体质监测、龋齿检查等健康服务;推进儿童友好医院建设,设置儿童“关爱空间”,完善儿科以及儿童营养、眼保健、心理健康、口腔保健等专科服务。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活动,将健康教育融入医疗服务、课程教学和学生日常生活;医疗卫生机构、学校、社区、家庭引导儿童青少年强化户外体育锻炼,养成健康饮食行为,保证充足睡眠,增强身体素质。卫生健康与教育、疾控等部门密切合作,加强信息化建设,科学评估儿童青少年健康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精细化管理,提升健康服务水平。
(四)加强正向宣传引导
各有关部门加强引导、宣传动员和健康促进。卫生健康部门积极会同广电、网信等部门加强指导,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发挥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的作用,开展儿童青少年“五健”行动公益宣传,推广科学权威的健康信息,提供更多的健康教育资源,为儿童青少年健康促进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家庭、社区联动,强化社会共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督促和技术指导,强化典型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逐步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
附件:工作目标统计部门分工
附件
工作目标统计部门分工
重点行动 | 工作目标 | 统计部门 |
健康体重促进行动 | 中小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逐年提高 | 自治区教育厅 |
儿童青少年肥胖得到有效干预 |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 |
视力健康促进行动 | 0~6岁儿童、中小学生屈光筛查率逐年提高 |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
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10%以下,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近视率下降到70%以。 | 自治区疾控局 | |
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 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监测的比例达到90% |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学校比例达100% | 自治区教育厅 | |
中小学校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讲座或相关教育活动 |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 |
骨骼健康促进行动 | 中小学生脊柱弯曲异常筛查普遍开展 |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
口腔健康促进行动 | 7岁以下儿童口腔保健指导率达到80%以上 |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
每年为8-11岁儿童免费开展10000颗牙齿的窝沟封闭 |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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