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前公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西藏自治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指南”有关规定,现将西藏汉和草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西藏藏草宜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西藏鑫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对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该公司公示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可以口头或书面向自治区卫生监督局反映、举报。自治区卫生监督局调查核实后,向署名反映情况的公司或个人反馈调查结果。
附件:1、西藏汉和草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虫草青甘片》、《虫草藏红花片》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
2、西藏藏草宜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牦牛骨高钙片》、《蜂灵精片》、《藏宝精力精》、《辣木叶(糖果)片》、《草参灵精片》、《沙棘精片》、《虫草菌参精片》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
3、西藏鑫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青稞复配粉》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
自治区卫生监督局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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