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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扎实开展老龄健康工作

发布时间:2019/12/18 18:00 作者: 来源:

  

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孝老传统美德,积极推进老龄健康工作,切实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拉萨市卫生健康委认真履行机构改革新增职能职责,结合卫生健康实际,扎实开展老龄健康各项工作。

一、深入开展老年健康宣传教育。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宣传普及老年人健康科学知识和老年健康相关政策,增强老年人健康意识,提高老年人的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营造良好健康养老环境,拉萨市组织开展了“懂健康知识 做健康老人”为主题的老年健康系列活动。活动期间,市县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力量深入养老机构、社区、老人家中,广泛开展老年健康知识宣传、老年健康知识讲座、义诊、健康咨询等活动,免费发放药品30余种、宣传资料5000余册。通过开展活动,增强了广大老年人的健康意识,增强了公众对老年人健康养老的社会职责,营造健康老龄观的社会氛围。

二、积极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2019年全国“敬老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藏卫办家庭函〔2019〕162号)要求,高度重视,对“敬老月”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活动有序开展。一是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通过“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幸福老年人”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倡导积极老龄、健康老龄氛围,做好全生命周期养老准备。二是开展孝老爱亲主题宣传。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传承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文化,开展老年健康知识普及活动,组织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心理疏导、精神关怀等公益服务,引导老年人树立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敬老月”期间,全市共集中开展宣传教育60余场次,发放宣传品及宣传资料7200余份,在市内主要街道、社区悬挂了宣传横幅15条。 三是开展敬老爱老义诊。组织医务人员深入养老机构、社区,为老年人开展针灸治疗、测血压、查血糖、健康保健咨询等服务,对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等慢性疾病患者进行健康指导,加强对老年人健康和医学知识的宣传普及,为老年人免费发放藏药、西药折合人民币7.2万余元。四是开展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深入养老机构和高龄、留守、失能、失智、失独老年人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倾听老年人心声,关心老年人生活。市卫生健康委对全市9所老年福利机构进行了慰问,为每个机构发放5000元慰问金。对全市54名高龄、留守、失能、失智、失独老年人进行了慰问,为每名老人发放慰问金800元。各县区卫生健康委结合实际,相应开展了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

三、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工作。

在拉萨市城关区八廓社区设立首个我区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点。为充分了解和掌握项目点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与需求,深入老人聚集点、老人家中,对社区老人进行了老年人心理关爱问卷调查。问卷中,充分了解老年人心理状况,通过与老年人交谈,为老年人讲解心理健康知识,鼓励老人树立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观念。问卷调查共访问项目点老人69人,覆盖社区65周岁以上全部老人。其中听力障碍老人11人、高龄独居老人3人、高血压患者老人31人、精神障碍1人。通过调查活动,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项目点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与需求,增强老年人心理健康意识。

四、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

为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及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老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等志愿服务活动。为老年人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等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普及防范诈骗的相关知识,增强老年人防范意识。

全市各服务行业积极落实老年优待政策,在游览公园、乘坐市内公交车、看病就医等方面为老年人提供优待和优质服务。全面落实高龄老人健康补贴制度,对高龄老人健康补贴进行了提标扩面,将70周岁以上老人全部列入高龄老人,补贴标准为70-79岁600元/年、80-89岁1200元/年、90-99岁2400元/年、100岁及以上3600元/年。2019年全市70周岁以老年人20636人,补贴资金1646.4万元,将于12月底兑现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