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部门沟通配合 规范医疗废物处置——阿里地区卫生健康委全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为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置等工作,有效防止疾病传播,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具体工作要求,近日,阿里地区卫生健康委联合地区环保局,对部分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开展了现场监督检查。
2月13日,地区卫生健康委联合地区环保局对辖区内7家医疗机构和1家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检查主要围绕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贮存、登记、消毒、个人防护等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发现,绝大多数医疗机构均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及储存回收,并做好登记,但也有个别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存在消毒登记不规范、工作人员未正确穿戴防护服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地区卫生健康委和地区环保局分别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及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在完成医疗废物联合监督检查工作后,阿里地区卫生健康委马不停歇,再次组织卫生监督员进一步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排查。排查发现10家诊所停止营业,5家医疗机构开门营业。对开门营业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员要求其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传染病预检分诊、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医废处置等工作,继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工作。
下一步,阿里地区卫生健康委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联合相关部门做好指导和规范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保障新冠肺炎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阿里地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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