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资讯>市地动态

以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为契机全面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水平

发布时间:2023/05/16 18:23 作者: 来源:日喀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喀则市人民医院成功创建自治区级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并在近期全区妇幼卫生健康工作会议授牌,这标志着我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得到了全面提升、迈上了新台阶。近年来,日喀则市强化措施,以创建自治区级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中心救治为契机,不断健全服务网络,完善服务措施,努力降低全市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坚决守住母婴安全红线和底线。

一、妇幼健康保障网络不断健全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为确保及时、迅速、有序救治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提高应急救治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制定印发了《日喀则市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工作实施方案》,从组织结构、急救机构、转诊网络、职责分工、规范救治、转诊流程和工作要求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二是构建救治网络。成立了以市卫生健康委主任为组长,县区卫生健康委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市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救治工作。组建了市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专家组,组长由市人民医院分管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市人民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多学科专家,负责全市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的会诊、抢救、培训和指导工作。三是加强中心建设。借助上海市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力量,全面推进市人民医院“两个中心”建设。目前,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实际开放床位89张,重症监护床位4张;专科医生16人,其中中高级职称8人;年均分娩量3500例,其中高危孕产妇约占70%。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实际开放床位36张,重症监护床位16张;专科医生8人,其中中高级职称1人;年均出院患儿100例,其中危重新生儿约占60%。“两个中心”配备各类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设备40台(套)。能够开展心肺复苏、子宫球囊放置压迫止血、子宫动脉上行支结扎、海曼缝合等子宫压迫缝合术,新生儿换血、新生儿亚低温治疗、振幅整合脑电图、新生儿高频呼吸机等。四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高危妊娠管理、新生儿随访等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规章制度,成立质量控制小组,定期开展医疗与护理质量分析,持续改进服务质量。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制定符合孕产妇特点的院感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有效落实防控措施,降低院感发生风险。

二、妇幼健康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规范筛查评估。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在孕早期建册的基础上,落实筛查全项检查,对孕妇进行动态评估分级,精准精细分类管理,从源头上严防妊娠风险。二是严格五色管理。对五色标识的孕产妇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各级医疗机构对“橙色”“红色”“紫色”的孕产妇,严格实行高危专案管理,增加产检频次,动态掌握孕情变化和异常情况,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全力维护每一位孕产妇和新生儿生命安全。三是发挥救治中心作用。市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24小时开通绿色通道,及时接诊18县(区)的各种急危重症孕产妇,充分利用综合医院优势开展多学科会诊,为母婴安全保驾护航。2022年,中心救治县区转诊危重孕产妇150人、危重新生儿579人。四是落实提前住院待产政策。按照《促进农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暂行办法》规定,落实孕妇提前住院待产政策,对风险评估为“红色”“橙色”的孕妇至少提前10天住院待产;对风险评估为“黄色”“绿色”的孕妇至少提前5天住院待产。待产期间医疗机构要全面进行一次风险评估,做出相应的转院意见和处置工作。足额兑现提前待产和护送人员奖励补助,2022年发放住院奖励补贴10056人,兑现补贴资金1005.6万元。

三、妇幼健康保障措施不断完善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市卫生健康委先后下发一系列母婴安全保障政策性文件,成立了母婴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压实县级卫生健康委、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在母婴安全工作中的责任,努力形成自上而下的目标体系和自下而上的责任要求。二是落实督导检查。市卫生健康委每半年对县区开展一次督导,市妇幼保健院按季度开展检查指导,县区卫生健康委每月对辖区孕产妇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出具整改意见书,实行书面通报并追踪落实整改。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市卫生健康委对县区在孕产妇安全管理工作上落实不到位,发生孕产妇死亡事件的孕产妇死亡2例以上的县,在全市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县区卫生健康委主任进行了集体约谈。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加强县级医院和中心乡镇卫生院产科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市人民医院自治区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的作用,进一步做好高危孕产妇的妊娠风险评估和分级分类管理,切实保障全市母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