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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度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4/02/05 12:11 作者: 来源: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度单位预算

202422

第一部分西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西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西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西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西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始建于1963年5月,前身是自治区第一工人医院, 1988年9月10日正式更名为西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1996年8月由罗布林卡南路整体搬迁到现在的院址。50多年来经过一代代“二医院”人的砥砺奋进,从小到大、从无到有,现院址占地面积为50,9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958.7平方米,医疗用房面积12,497.65平方米,精神卫生中心建筑面积4,249.82平方米,周转房建筑面积5,625.67平方米。医院已发展成为集医、教、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现代化三级乙等综合性公立医院。

根据《西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卫生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藏机编发[2011]20号),西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西藏传染病医院),规格为正县级,主要职能为:为辖区内服务人群提供全面的医疗、护理、颈椎预防保健、康复医疗服务,承担危急重症、疑难病症转诊病人的诊疗服务;承担卫生技术骨干的临床专业进修任务和国家、自治区相关科研课题;与相关医疗机构建立经常性技术指导和合作关系,进行技术指导;承担有关干部保健任务;承担传染病和精神疾病的治疗、康复和预防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和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培训等任务;承担自治区卫生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内设38管理机构根据医院专业特点设外一科、外二科、外三科、内一科、内二科、内三科、内四科、儿科、妇产科、精神卫生中心、急诊科、皮肤科、口腔科、耳鼻喉科、功能科、放射科、病理科、检验科、手麻科、药剂科、ICU、康复科、供应室、发热门诊、体检中心等25个临床、医技、医辅科室;设有党委办公室(含团委、工会)、院办公室、人事科(下设退管办)、财务科(下设绩效办)、医务科(下设病案质控办)、科教科、护理部、感染控制科、信息科、医保办、门诊部、医学装备与后勤保障中心(下设招标采购办)、保卫科13个职能部门。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详见附件2(表1-16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度

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我院2024财政预算收入13243.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19.17万元,上年结转1524.82万元2024年支出预算13243.9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199.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7.5万元、教育支出6.96万元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13243.99万元,同比减少13052.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事业收入减少2024年收入预算中上年结转1524.82万元11.5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11719.17万元,88.49%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总量13243.99万元,同比减少401.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中包括2022年结转数其中:基本支出9044.94万元,占68.29%;项目支出4199.05万元,占31.71%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243.99万元,同比减少401.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中包括2022年结转数。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1719.17万元、上年结转1524.8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199.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7.5万元、教育支出6.9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719.17万元,比2023年预算拨款增加1151.15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预算中纳入往年项目尾款、职务职级有所提升,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719.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9.8万元,占11.6%;卫生健康支出9681.87万元,占82.62%;住房保障支出677.5万元,占5.7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是20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为1359.8万元,比2023预算数增加38.37万元,增长2.9%,增加主要原因工资上涨基数上调.

二是2024卫生健康支出预算数为9681.87万元,比2023预算增加1110.51万元,增长12.96%主要原因是工资上涨基数上调。

三是202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数为677.5万元,比2023预算增加19.07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职务职级有所提升,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044.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84.7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5645.7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183.74万元、津贴补贴4027.68万元、奖金434.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903.26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4.8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51.65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34.03万元(其中:失业保险28.15万元、工伤保险5.88万元住房公积金677.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04.97万元(包括个人取暖费58.34万元、独生子女费1.71万元、煤油补贴3.68万元、休假探亲费441.2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86万元(包括公益性岗位补贴4.07万元、高龄老人补贴0.82万元、驻村生活补助14.64万元、第一书记安家费0.75万元、其他生活补助0.81万元、子女探亲交通费54.77万元)、在职干部职工体检费56.93万元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260.17万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260.17万元(其中:电费141.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3万元、工会经费112.91万元、车辆保险1.27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4“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2024“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增加1.61万元,增长36.67%。主要原因:因工作原因需要到基层开展相关活动、接送万名医师下乡人员,驻村工作队以及领导外出开会慰问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我院属于差额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09.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94.5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8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实有车辆7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5其他用车主要是行政、应急等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0台(套)。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5个,资金11719.17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96.13万元,地方资金11523.04万元。重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个,分别是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742万元、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142.41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33.07%。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3)

  2. 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院2024年没有扶贫资金。

  3. 政府债务情况。

    我院2024年度没有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