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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 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5/02/13 16:54 作者: 来源: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第一部分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经报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主要职责调整为:一是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管理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将以下职责划入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制定并组织落实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自治区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检疫、监测传染病目录;组织指导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编制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预案演练,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指导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制定传染病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是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承担的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措施、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职责划入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三是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牵头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组织指导传染病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与拉萨海关建立健全应对口岸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和通报交流机制。

四是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把坚持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贯彻落实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全面推进健康西藏建设、爱国卫生运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组团式”医疗人才援藏、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与均衡布局、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传承创新发展藏医药事业等重大任务。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弘扬伟大抗疫精神,认真总结固化疫情防控中经过实践检验的经验和模式,着力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平战结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织牢全区公共卫生防护网。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一)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为一级预算单位,委机关内设17个处、局、中心)。

具体如下:一是撤销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处、综合监督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处)、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办公室。

二是办公室划入原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组织起草卫生健康、藏医药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以及全区卫生健康政策和标准,组织开展重大政策问题研究,起草卫生健康综合性文件。负责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和宣传教育,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承办行政诉讼、行政调解、法律咨询等工作,组织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职责。

三是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加挂体制改革处牌子,划出“承担健康西藏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职责。划入原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职责。增加“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与均衡布局工作”职责。

四是医政医管处(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更名为医政药政与职业健康处(对口支援办公室),划出“拟订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相关政策、规范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职责。划入原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处“承担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拟订全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划入原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办公室“统筹全区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研究提出卫生健康对口支援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和全区卫生健康对口帮扶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援藏医疗干部人才的联系和服务工作”职责。增加“承担医联体建设、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职责。

五是基层卫生健康处增加“承担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职责。

六是卫生应急办公室(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更名为医疗应急处,划入原医政医管处(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拟订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相关政策、规范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职责。划入原综合监督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处)“承担医疗卫生监督工作”职责。划入原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处“拟订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职责。增加“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承担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职责。

七是科技教育与人才处划入原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系统工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全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业务考试、评审”职责。增加“统筹生物安全领域国家安全工作”职责。

八是妇幼健康处增加“承担0—18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救治工作”职责。

九是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老龄健康处)划入原宣传处“承担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的具体工作”职责。

十是宣传处更名为爱国卫生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处),划出“承担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的具体工作”职责。划入原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承担健康西藏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职责。划入原综合监督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处)“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职责。

十一是自治区藏医药管理局增加“传承创新发展藏医药事业,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统筹协调藏医药产业发展”职责。

十二是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系统工会)更名为人事处(机关党委),划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全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业务考试、评审”职责。增加“统筹管理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人事工作”职责。

十三财务审计处主要负责财务审计相关工作

十四是负责自治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此外,机关管理的非独立法人事业单位共4家,分别为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县级)、西藏自治区生育健康药具管理中心(副县级,参公单位)、西藏自治区医学技术鉴定中心(卫生专业考试中心,正县级)、西藏自治区卫生信息中心(副县级)

(二)委属独立法人的二级预算单位共7家,具体为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设综合管理机构12个,后勤服务机构1个,专业科室43(下设两个正县级事业机构,分别为西藏急救中心、西藏高原医学研究所);西藏自治区藏医院(自治区藏医药研究院)内设综合管理机构11个、研究所4个、专业科室24个;西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内设

科室39个,其中职能科室14个、临床科室25个;西藏自治区血液中心,内设科室6个;西藏自治区人口和优生优育宣教中心(自治区生育健康培训中心),内设科室3个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内设综合管理办公室7个,临床医技科室24个;西藏自治区医院此外,纳部门编制预算的还有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三、部门预算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正厅级),7个委直属单位为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分别为: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副厅级)、西藏自治区藏医院(副厅级)、西藏自治区医院(副厅级)、西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正县级)、西藏自治区血液中心(正县级)、西藏自治区人口和优生优育宣教中心(正县级)、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正县级)。此外因西藏自治区医院目前正在建立账户,资金暂挂靠在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收支总预算346313.2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5606.58万元基本工资增资部分2476.33万元、事业收入133044.33万元、上年结转67662.36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516.9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52.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5166.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36.92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346313.27万元,同比增加120697.74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2025年全口径编制预算。其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5606.58万元(含基本工资增资部分2476.33万元),占总收入42.04%;事业收入133044.33万元,占总收入38.42%;上年结转67662.36万元,占总收入19.54%。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支出预算总量346313.27万元,同比增加120697.74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2025年全口径编制预算其中:基本支出219439.53万元;项目支出126873.7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3268.94万元,同比减少9924.2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年初下达项目资金有所减少;二是因机构改革,区疾控中心和区三医院由区疾病预防控制局进行预算公开。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45606.58万元(含基本工资增资部分2476.33万元)上年结转67662.36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516.9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65.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5184.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62.4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5606.58万元(含基本工资增资部分2476.33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财政拨款185793.03万元,减少40186.4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年初下达项目资金有所减少;二是因机构改革,2025年区疾控中心和区三医院由区疾病预防控制局进行预算公开。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5606.58万元(含基本工资增资部分2476.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00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65.25万元,占8.01%;卫生健康支出128038.85万元,占87.94%;住房保障支出5862.48万元,占4.0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预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0.60万元,减少0.6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科目设置。

2.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自然科学基金(项)预算数137.4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6.39万元,增加131.01万元,增长205.02%,主要原因是存在2024年结转至2025年继续使用的资金。

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重大项目(款)重点研发计划(项)预算数379.58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62.38万元,增加317.20万元,增长508.50%,主要原因是存在2024年结转至2025年继续使用的资金。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预算数40.0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30.00万元,增加10.00万元,增长33.33%,主要原因是根据当年实际工作任务,资金有所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3640.8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3131.30万元,增加509.50万元,增长16.2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有所增加以及事业单位人员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7801.82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8155.89万元,减少354.07万元,下降4.34%,主要原因是2024年进行养老保险清算,对养老保险进行补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预算数为221.62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320.37万元,减少98.75万元,下降30.82%,主要原因是此项功能科目下所列经费有所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预算数为1.0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11.78万元,减少10.78万元,下降91.51%,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将高龄老人的主要职责划转至区民政厅,相应经费有所减少。

9.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14595.71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9460.36万元,增加5135.35元,增长54.28%,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医院人数增加及单位人员职务职级的变化,与人员有关的各类费用相应增加。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4738.82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6526.29万元,减少1787.47万元,下降27.39%,主要原因是将自治区医院的功能科目调整至综合医院中。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预算数为107.8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95.47万元,增加12.33万元,增长12.92%,主要原因是物业费用增加。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144.9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5166.78万元,减少5021.88万元,下降97.2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科目设置。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预算数为97672.65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63006.39万元,增加34666.26万元,增长55.02%,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医院资金有所增加。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预算数为18787.07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16726.80万元,增加2060.27万元,增长12.32%,主要原因存在2024年结转至2025年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项)预算数为41723.23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20755.63万元,增加20967.60万元,增长101.02%,主要原因是存在2024年结转至2025年继续使用的资金。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预算数为1863.01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1456.44万元,增加406.57万元,增长27.9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预算数为1410.59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1776.18万元,减少365.59万元,下降20.58%,主要原因是年初提前下达资金有所下降。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预算数为155.75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445.47万元,减少289.72万元,下降65.04%,主要原因是年初提前下达资金有所下降。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预算数为10.3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1679.15万元,减少1664.89万元,下降99.15%,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中追加资金较大。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预算数为9384.2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9200.92万元,增加183.28万元,增长1.99%,主要原因是存在2024年结转至2025年继续使用的资金。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726.57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822.05万元,减少95.48万元,下降11.61%,主要原因是2025年年初宣教中心项目资金相比上年有所减少。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605.42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525.97万元,增加79.45万元,增长15.11%,主要原因是人员职务职级变化,相应经费有所增加。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3149.06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3096.80万元,增加52.26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及职务职级变化,相应经费有所增加。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109.14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104.47万元,增加4.67万元,增长4.47%。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及职务职级变化,经费有所增加。

25.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事务(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预算数为0.0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249.76万元,减少249.7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对科目设置进行规范调整。

26.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预算数为0.0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782.78万元,减少782.7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对科目设置进行规范调整。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5862.48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5626.70万元,增加235.78万元,增长4.19%,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及职务职级变化,经费有所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1159.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5980.5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51327.78万元(基本工资12449.12万元、津贴补贴35120.86万元、奖金3757.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7801.8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640.8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54.4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9.14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253.83万元失业保险203.78万元工伤保险50.0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676.77万元、增加一次休假探亲费用1467.11万元、住房公积金5862.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87.88万元、医疗费补助498.45万元。

公用经费5178.50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127.16万元、工会经费968.61万元用氧经费1082.7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5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78.98万元,比上年同比减少42.41万元,下降6.83%,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区疾控中心和区三医院由区疾病预防控制局进行预算公开。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83.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8.21万元,公务接待费34.47万元。

2025预计因公出国(境1个团组、6(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公务用车购置5辆、保有92预计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486(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41.51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595.92万元,减少54.41万元,同比下降9.13%,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2025年区疾控中心和区三医院由区疾病预防控制局进行预算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83.3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82.50万元,增加100.8万元,同比增长122.18%%,主要原因:为切实保障西藏自治区医院正常运转,需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费358.21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513.02万元,减少154.81万元,同比下降30.18%,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2025年区疾控中心和区三医院由区疾病预防控制局进行预算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4.47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22.87万元,增加11.60万元,增长50.72%,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同时为进一步加大自治区医院宣传力度,2025年的接待任务相应增加。

(三)因公出国(境)费

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3.00万元,与2024年年初预算数3.00万元,无增减变化。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全年实际支出数为108.83万元,根据自治区领导指示,前后赴英国、瑞士以及蒙古国进行学习交流。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2025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85.41万元,比2024年预算1021.58万元,增加863.83万元,增长84.56%。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变化以及增加用氧经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767.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401.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535.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830.4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月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270257.61平方米,车辆92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35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15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14532.47万元,主要是:医疗设备和办公设备。

(四)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06个,资金126873.74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本部门重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4个,分别是: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管理费3500.00万元;农牧区“一孩双女”“特殊子女”家庭扶助(一卡通)9053.00万元;医院整体工程尾款2234.19万元;手术和肿瘤中心建设2948.04万元。

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涉密项目除外)。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5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及委直属各单位不存在政府债券资金。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