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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5/10/28 16:52 作者: 来源: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经报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主要职责调整为:一是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管理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将以下职责划入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制定并组织落实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自治区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检疫、监测传染病目录;组织指导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编制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预案演练,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指导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制定传染病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是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承担的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措施、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职责划入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三是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牵头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组织指导传染病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与拉萨海关建立健全应对口岸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和通报交流机制。

四是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把坚持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贯彻落实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全面推进健康西藏建设、爱国卫生运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组团式”医疗人才援藏、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与均衡布局、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传承创新发展藏医药事业等重大任务。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弘扬伟大抗疫精神,认真总结固化疫情防控中经过实践检验的经验和模式,着力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平战结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织牢全区公共卫生防护网。

二、机构设置

纳入本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正厅级),8个委直属单位为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分别为: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副厅级)、西藏自治区藏医院(副厅级)、西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正县级)、西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正县级)、西藏自治区疾控中心(正县级)、西藏自治区血液中心(正县级)、西藏自治区人口和优生优育宣教中心(正县级)、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正县级)此外,纳部门编制预算的还有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一)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为一级预算单位,委机关内设17个处、局、中心)。

具体如下:一是撤销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处、综合监督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处)、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办公室。

二是办公室划入原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组织起草卫生健康、藏医药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以及全区卫生健康政策和标准,组织开展重大政策问题研究,起草卫生健康综合性文件。负责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和宣传教育,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承办行政诉讼、行政调解、法律咨询等工作,组织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职责。

三是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加挂体制改革处牌子,划出“承担健康西藏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职责。划入原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职责。增加“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与均衡布局工作”职责。

四是医政医管处(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更名为医政药政与职业健康处(对口支援办公室),划出“拟订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相关政策、规范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职责。划入原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处“承担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拟订全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划入原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办公室“统筹全区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研究提出卫生健康对口支援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和全区卫生健康对口帮扶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援藏医疗干部人才的联系和服务工作”职责。增加“承担医联体建设、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职责。

五是基层卫生健康处增加“承担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职责。

六是卫生应急办公室(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更名为医疗应急处,划入原医政医管处(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拟订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相关政策、规范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职责。划入原综合监督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处)“承担医疗卫生监督工作”职责。划入原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处“拟订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职责。增加“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承担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职责。

七是科技教育与人才处划入原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系统工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全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业务考试、评审”职责。增加“统筹生物安全领域国家安全工作”职责。

八是妇幼健康处增加“承担0—18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救治工作”职责。

九是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老龄健康处)划入原宣传处“承担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的具体工作”职责。

十是宣传处更名为爱国卫生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处),划出“承担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的具体工作”职责。划入原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承担健康西藏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职责。划入原综合监督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处)“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职责。

十一是自治区藏医药管理局增加“传承创新发展藏医药事业,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统筹协调藏医药产业发展”职责。

十二是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系统工会)更名为人事处(机关党委),划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全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业务考试、评审”职责。增加“统筹管理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人事工作”职责。

十三是财务审计处主要负责财务及审计等相关工作。

十四是负责自治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此外,机关管理的非独立法人事业单位共4家,分别为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县级)、西藏自治区生育健康药具管理中心(副县级,参公单位)、西藏自治区医学技术鉴定中心(卫生专业考试中心,正县级)、西藏自治区卫生信息中心(副县级)

(二)委属独立法人的二级预算单位共8家,具体为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设科室56个,其中职能科室13个、临床科室43个;西藏自治区藏医院,内设科室54个,其中职能科室20个、研究所4个、临床科室30个;西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内设科室40个,其中职能科室15个、临床科室25个;西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内设科室21个,其中职能科室8个、临床科室13个;西藏自治区疾控中心,内设科室18个;西藏自治区血液中心,内设科室6个;西藏自治区人口和优生优育宣教中心,内设科室3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内设科室35个,其中职能科室7个、临床科室28个。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464,180.13万元,相比上年425472.18万元,增加了38707.95万元,增长9.1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自治区医院和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分别下达2亿元用于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2024支出总计292770.18万元,相比上年318474.5万元,减少了25704.32万元,下降率8.07%,主要原因一是部门第二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下达时间较晚;二是部分项目资金需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情况进行拨付。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2024年度收入总计464,180.13万元。其中:一是本年收入378604.49万元,二是年初结转和结余85575.64万元,相比上年98582.10万元,减少了13006.46万元,下降13.19%,主要原因是2023年加大项目执行力度。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292,770.18元。结余分配4,705.63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096.89万元,下降18.90%年末结转结余166,704.32万元相比上年101195.16万元,增加了65509.16万元,增加64.74%,主要原因一是部门第二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下达时间较晚;二是部分项目资金需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情况进行拨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378,604.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3,226.00万元,占64.24%;事业收入133,075.08万元,占35.15%;其他收入2,303.42万元,占0.6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292,77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873.38万元,占65.20%;项目支出101,896.80万元,占34.8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收入243,226.00万元,相比上年183800.72万元,增加了59425.28万元,增长32.33%。主要一是人员经费有所增加;二是自治区医院和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分别下达2亿元用于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0,731.87万元。相比上年205891.18万元,减少了15159.31万元,下降7.36%主要原因:部分项目资金需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在以后年度进行拨付。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22,859.17万元,相比上年59890.21万元,减少37031.04万元,下降61.83%,主要是加强项目支出力度。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75,353.30万元,相比上年37799.74万元,增加37553.56万元,增长99.35%,主要原因是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资金根据实际情况在以后年度继续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731.87万元,占本年支出65.15%。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159.31万元,下降7.36%,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按照合同需在下年继续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731.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0.6万元,占0.0003%;科学技术支出78.2万元,占0.0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25.37万元,占6.99%;卫生健康支出170664.4万元,占89.48%;住房保障支出6633.3万元,占3.4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0,731.87万元其中: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0.6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自然科学基金(项)15.83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重大项目(款)重点研发计划(项)62.38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30.0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465.09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470.05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377.72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12.50万元;

9.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9460.36万元;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6526.29万元;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95.47万元;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5166.78万元;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63051.14万元;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16748.02万元;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传染病医院(项)11364.19万元;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项)20755.63万元;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3.66万元;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10506.08万元;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1456.44万元;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3198.07万元;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5089.14万元;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1782.76万元;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9200.92万元;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821.24万元;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25.97万元;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775.22万元;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04.47万元;

28.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事务(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249.76万元;

29.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782.78万元;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633.3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058.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739.9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318.19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97.58万元,支出决算为944.69万元,完成预算的94.70%相比上年484.61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增加460.08万元,增长94.9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因公出国(境)费相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08.83万元,占11.5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21.05万元,占86.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81万元,占1.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8.83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因公出国(境)12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2024年赴英国、瑞士以及蒙古国进行学习交流。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105.98万元,增长3718.6%2024年赴英国、瑞士以及蒙古国进行学习交流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21.0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49.49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9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3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71.5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下乡调研以及单位基本运转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52.62万元,完成预算的93.98%2023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356.47万元,增长76.73%,主要原因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二是下乡和调研任务较重,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8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8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接待383人次;主要用于国家赴藏的接待任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2.36万元,下降13.75%,主要原因是按照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实现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全覆盖,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切实加强过程绩效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65525.4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为96673.70万元,占绩效自评金额的171.22%

共组织对藏医药四个一流服务能力提升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12.72万元

1.2024年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管理费1500.00万元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重要任务。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重点学科建设、新技术应用、临床研究转化、医保政策配套、大型设备采购等各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合作共建前5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年支付1500万元管理费;同时对因业务量不饱和导致的经营性亏损和政策性亏损,分年度给予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全额补助,保障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可持续运营。四川大学华西二院对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以全面委托管理方式,运营管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管理和技术输出,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藏医药四个一流服务能力提升预算金额812.72万元

2024年藏医药四个一流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藏财预指〔2024001号)预算金额为812.72万元,包括政府采购595.88万元,实际支出775.91万元,执行率为95.47%

项目主要任务:藏医药与天文历算数字平台建设项目;八十幅曼唐的保护、研究、开发利用项目;开发所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制剂中心设备填补更新能力建设项目;生药研究能力提升项目。通过项目评价切实做到有支出有成效,无支出找原因,提高思想重视度,认真分析过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做好下一步的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资金与质量管理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029.0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73%;与2023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142.41万元,下降12.1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对部分支出进行了压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132.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069.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075.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88.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91.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9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7.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9.8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321733.38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134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5辆、机要通信用车6辆、应急保障用车2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7辆、其他用车6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机动车,为保障单位基本运转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300台(套)。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卫生健康部门无扶贫项目资金。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卫生健康部门无政府债券资金。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