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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2024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5/10/31 12:17 作者: 来源: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责

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经报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主要职责调整为:一是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管理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将以下职责划入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制定并组织落实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自治区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检疫、监测传染病目录;组织指导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编制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预案演练,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指导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制定传染病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是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承担的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措施、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职责划入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三是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牵头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组织指导传染病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与拉萨海关建立健全应对口岸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和通报交流机制。

四是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把坚持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贯彻落实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全面推进健康西藏建设、爱国卫生运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组团式”医疗人才援藏、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与均衡布局、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传承创新发展藏医药事业等重大任务。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弘扬伟大抗疫精神,认真总结固化疫情防控中经过实践检验的经验和模式,着力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平战结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织牢全区公共卫生防护网。

二、机构设置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为一级预算单位,委机关内设17个处、局、中心)。

具体如下:一是撤销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处、综合监督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处)、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办公室。

二是办公室划入原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组织起草卫生健康、藏医药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以及全区卫生健康政策和标准,组织开展重大政策问题研究,起草卫生健康综合性文件。负责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和宣传教育,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承办行政诉讼、行政调解、法律咨询等工作,组织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职责。

三是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加挂体制改革处牌子,划出“承担健康西藏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职责。划入原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职责。增加“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与均衡布局工作”职责。

四是医政医管处(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更名为医政药政与职业健康处(对口支援办公室),划出“拟订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相关政策、规范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职责。划入原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处“承担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拟订全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划入原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办公室“统筹全区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研究提出卫生健康对口支援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和全区卫生健康对口帮扶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援藏医疗干部人才的联系和服务工作”职责。增加“承担医联体建设、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职责。

五是基层卫生健康处增加“承担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职责。

六是卫生应急办公室(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更名为医疗应急处,划入原医政医管处(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拟订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相关政策、规范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职责。划入原综合监督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处)“承担医疗卫生监督工作”职责。划入原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处“拟订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职责。增加“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承担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职责。

七是科技教育与人才处划入原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系统工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全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业务考试、评审”职责。增加“统筹生物安全领域国家安全工作”职责。

八是妇幼健康处增加“承担0—18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救治工作”职责。

九是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老龄健康处)划入原宣传处“承担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的具体工作”职责。

十是宣传处更名为爱国卫生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处),划出“承担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的具体工作”职责。划入原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承担健康西藏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职责。划入原综合监督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处)“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职责。

十一是自治区藏医药管理局增加“传承创新发展藏医药事业,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统筹协调藏医药产业发展”职责。

十二是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系统工会)更名为人事处(机关党委),划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全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业务考试、评审”职责。增加“统筹管理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人事工作”职责。

十三是财务审计处主要负责财务及审计等相关工作。

十四是负责自治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此外,机关管理的非独立法人事业单位共4家,分别为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县级)、西藏自治区生育健康药具管理中心(副县级,参公单位)、西藏自治区医学技术鉴定中心(卫生专业考试中心,正县级)、西藏自治区卫生信息中心(副县级)此外,纳入单位预算编制的还有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86,720.57万元相比上年58520.67万元,增加28199.9万元,增长48.1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有所增长;二是下达自治区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资金2亿元2024年度支出总计57555.22万元,相比上年49757.51万元,增加7797.71万元,增长15.6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和晋升,相应人员经费有所增加;二是自治区医院支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款。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2024年度收入总计86720.57万元。其中一是本年收入81423.24万元二是年初结转和结余5297.33万元相比上年22290.16万元,减少了16992.83万元,下降76.23%,主要原因是2023年加大项目执行力度,年初结转结余资金较少。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57,555.2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9,165.3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用氧经费结转;二是部分项目资金需在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相比上年8763.16万元,增加20402.19万元,增长232.82%增长原因一是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资金按照工程进度需在2025年及以后年度拨付;二是部分设备款根据实际情况需在以后拨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81,423.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781.15万元,占97.98%;其他收入1,642.08万元,占2.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57,55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47.30万元,占21.80%;项目支出45,007.92万元,占78.2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收入79,781.15万元,相比上年35328.69万元,增加44452.46万元,增长125.8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和晋升,相应人员经费有所增加;二是自治区医院支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款;三是申请下达医院建设经费等。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969.78万元,相比上年49263.50万元,增加6706.28万元,增长13.6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支出部分医疗设备款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款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4,889.52万元,相比上年22290.16万元,减少17400.64万元,下降78.06%,主要原因是2023年加大项目执行力度。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28,700.90万元,相比上年8355.35万元,增加20345.55万元,增长243.50%,主要原因一是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资金按照工程进度需在2025年及以后年度拨付;二是部分设备款根据实际情况需在以后拨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969.78万元,占本年支出97.25%相比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263.50万元,增加6706.28万元,增长13.6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支出部分医疗设备款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969.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45.09万元,占3.30%;卫生健康(类)支出53306.28万元,占95.24%;住房保障(类)支出818.41万元,占1.4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5,969.78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739.7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104.58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0.74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9460.36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6526.29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95.47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5166.78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20462.31万元;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1661.94万元;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54.16万元;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47.61万元;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9200.92万元;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25.97万元;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04.47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18.4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47.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18.2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029.0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7.67万元,支出决算为358.73万元,完成预算的88.00%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158.51万元,增长79.17%,主要原因一是因公出国(境)费相比上年有所增加;二是下乡调研任务较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08.83万元,占30.3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8.71万元,占66.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20万元,占3.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8.83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因公出国(境)12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2024年赴英国、瑞士以及蒙古国进行学习交流。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等于预算数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105.98万元,增长3718.60%,主要原因是2024年赴英国、瑞士以及蒙古国进行学习交流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8.7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8.7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下乡调研以及单位基本运转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48.93万元,完成预算的82.99%2023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53.67万元,增长29.00%,主要原因是下乡和调研任务较重,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2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2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接待300人次;主要用于国家赴藏的接待任务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1.13万元,下降9.16%,主要原因是按照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0167.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数的127.37%

单位决算中反映省级保健对象预防保健49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029.0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73%2023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310.20万元增长43.15%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250.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03.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658.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88.8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本单位拥有房屋面积19959平方米

单位共有车辆2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其他用车2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机动车,为保障单位基本运转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7台(套)。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卫生健康部门无扶贫项目资金。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卫生健康部门无政府债券资金。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